以民间文学为载体,确立幼儿表演的目标

二、以民间文学为载体,确立幼儿表演的目标

(1)目标确立的依据

1.用《指南》指引方向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强调:“为幼儿提供童谣、故事和诗歌等不同载体的儿童文学作品;幼儿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创造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与创造。”民间文学内容中包含着寓言故事、神话故事、童谣、古诗、成语故事等不同的载体,挖掘民间文学的内涵,引发幼儿在理解民间文学内容的基础上,大胆地表现其中的经典情节,提升幼儿的表演能力,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2.找准两者的契合点

民间文学作品中蕴含着积极的启发幼儿的价值元素,不同的文学作品适合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些民间文学作品中包含着丰富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角色更是深入人心,同时也蕴含着积极正面的教育价值。经过筛选、整理和改编,很多的民间文学作品非常适合作为幼儿表演的内容,相比较其他的表演内容,民间文学作品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多年积淀,更加能够调动幼儿的表演欲望,提升表演的水平。

3.基于幼儿的年龄特点

3—6岁幼儿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乐于大胆地表现,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能力与创造能力。他们天生喜欢模仿,在理解民间文学作品的基础上,大胆地根据文学作品中的情节、内容和角色,通过语言、表情和动作进行角色模仿、情景表演等,更加符合他们的年龄特点。教师通过创设表演环境,组织多种形式的表演活动,提供适宜的道具,让他们感受表演的快乐。

(二)各年龄段表演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