铳尺的刻划与弹药的装填

三、铳尺的刻划与弹药的装填

为使每门火炮得以发挥最大威力,炮手还必须讲求所装填炮弹的大小和火药的用量。虽然明清之际所使用的炮弹形制甚多,[64]但其中仍以可作为攻城利器的实心圆弹最常用。[65]由于当时的铸造技术尚欠精良,为减少不合式或生锈之炮弹于爆炸后卡在管内的危险,通常均取游隙为内径的1/21,亦即设定内径为弹径的1.05倍,此值导致炮弹的威力被大幅削弱,据估计每次发射所装填的火药即有1/4至1/2因而浪费掉。[66]

在《火攻挈要》中,亦尝述及游隙的原理和其理想值,文曰:

合口之弹,不可太小,小则铳塘缝宽,火气傍泄,发弹无力,且不得准。亦不可太大,大则阻拦塘内,倘偶发不出,则铳必炸裂。其法必欲大小得宜,凑合口径,微小二十一分之一,更欲光溜极圆,毫无偏长、歪斜等弊,则击放之际,火力紧推弹身,必更远到而中的矣![67]

其中所提出弹径与管径的最佳比例,即与欧洲所用之值完全一致。

当炮弹的重量确定后,炮术家们认为所需装填的火药,亦应有一理想值。塔尔塔利亚指出最恰当的状况在使火药于完全燃烧的瞬间,刚好将炮弹推至管口,如此可使炮弹获得最大的推力。如用药过多,不仅浪费且还有膛炸之虞;用药过少,则炮弹在受到最大的推力后,仍处于管内,其运动将会受到管壁的阻碍而威力衰减。[68]

在十六、十七世纪,欧洲各国所用的火炮形制颇为混乱,共有大鸩铳、半鸩铳、大蛇铳、半蛇铳等十余炮种,每一炮种乃以其倍径相同作为主要特征。这些炮种有的尺寸相当多样化,如西班牙军队所用的大鸩铳,即有使用30、35、40、45或50磅铁弹者,而不同国家对炮种的定义亦略有出入,即使是同一国家也不曾完全标准化。[69]当时的铸炮者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发现每门炮所需装填的药弹重量比,常随其炮种的不同而变化甚大。1600年左右,西班牙炮兵即定义大蛇铳和半蛇铳的药弹重量比为1∶1,半鸩铳为3∶5,大鸩铳为1∶2。[70]

此一“药弹相称”的发炮要领,当时在中国并不为人所普遍熟知,如崇祯三年崇祯皇帝曾因当时炮手有使用空炮(指象征性地填装火药)者而加以严惩,故此后炮手“每炮用药必满”,大大增加了膛炸的可能。[71]此外,徐光启于奉旨铸炮时,崇祯皇帝也曾因花费甚巨,而下旨要徐氏试验在炮中装填更多的弹药,希望能借以增强威力,徐光启即曾因此上疏向皇帝解释药弹不能随意加添的道理。[72]崇祯四、五年间,发生吴桥之变,莱州的明朝守军在使用西洋火器抵御孔有德的叛军时,也尝因不谙正确比例而装药过多,结果不仅膛炸并有多名炮手伤亡。[73]

由于炮弹的材质(以铅、铁、石为主)常受制于环境而无法划一,司铳者为求能以最经济的火药量将炮弹击出,并尽可能减少发射时的后坐力,故对较轻的炮弹,往往装填以较少的火药,以使炮弹离开炮管的初速维持定值,如此,各炮在新铸之初所做的射程测定表,即无须因所用炮弹的不同而做任何调整。

为帮助司铳者判断不同材质的圆弹所应填装的火药量,[74]十六世纪欧洲的火炮制造者,即在铳规上刻有相应的比例尺,让炮手无须复杂的计算,就可简便地估计装药量。《火攻挈要》一书中曾叙及此种铳尺曰:

其权弹用药之法,则以铳规柄画铅、铁、石三样不等分度数,以量口铳若干大,则知弹有若干重,应用火药若干分两。但铁轻于铅,石又轻于铁,三者虽殊,柄上俱有定法。无论各样大铳,一经此器量算,虽忙迫之际,不惟不致误事,且百发百中,实由此器之妙也。[75]

知在每门大铳所附的铳规长柄上,大多刻划有铳尺。[76]

中国军队用过的铳规和铳尺,似已无实物留存,欧洲现存的此类火炮用附件亦不多。笔者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科学史博物馆的藏品目录中,见到一个数学工具箱,[77]其内即有一具1688年意大利制的铳规(图表12.4),长柄约合31.5厘米,此与《火攻挈要》所称铳规“股长一尺”(约31厘米)的记载相近,柄上可见一条标明为Ferro(铁)的非线性间距尺,从0至120间,每隔五个单位有一刻划,其中在0—25之间,更每隔一个单位即有一细刻划。而在长柄的另一面,也有注明为Pietra(石)和Piombo(铅)的两条非线性尺,刻划分别在0—36及0—100间。

据笔者的推判,操作时炮手先须依炮弹所使用的材质(铁、铅或石)择取一条相应的非线性尺,次将该尺的零点对准炮管的内壁,再沿着炮口某一直径方向读出内壁另一端所交铳尺的刻划,该值即为所应装填的火药重量。由于石弹的杀伤力较小,且需人工切磨,相当耗时,而铅弹的造价又较高,故当时西方已多使用可大量模铸的铁弹,[78]此或为铁弹用尺单独出现在柄上一面的主因。

图示

图表12.6:以铳尺从炮口量出炮弹该用的火药量

依照基本物理学和化学的常识,在炮弹初速保持不变的情形下,所需的火药量应大致与炮弹的重量成正比,亦即约与炮管口径的三次方和炮弹的密度成正比,故各铳尺在某一点上所刻划的火药重量值,应与其零点至该点距离的三次方成正比,而三条铳尺上刻划相同药量之点至零点的距离,则应与炮弹密度的三分之一次方成反比。经查佛罗伦萨科学史博物馆所藏铳规上的非线性尺,其刻划的规则即与前述的理论推判完全相合。

虽然火药的配制当时还无法完全标准化,但铳尺的发明可使炮手迅速地掌握恰当的药量,实为火炮发射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或因此一缘故,铳尺的形制和其操作方式在中国往往被视为秘学,以致在当时论及西洋火器的中文书中,对其具体的使用方法,即大都不曾着墨,所绘之图也不翔实。如在《火攻挈要》中,仅于书首绘有一铳尺的略图(见图表12.7左图),其上列有标明为石、铁和铅(“铅”字脱漏)三种不同的比例尺,惟各刻划的间距相当粗略,各数值对应之点亦不明确。(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表12.7:《火攻挈要》(左)和《西洋火器法》上所绘铳尺之刻划

除了《火攻挈要》之外,据笔者所知,在明清之际的中文文献中,另一幅硕果仅存的铳尺图,乃见于穆尼阁所撰的《西洋火器法》一书(见图表12.7右图),[79]但该书对尺上的刻划或使用的方式亦不曾做任何说明。

《西洋火器法》的成书时间不详,然因穆尼阁在顺治二年始抵达澳门,并于十三年病逝,[80]故必撰于1645—1656年间。穆尼阁在华期间尝于南京为薛凤祚、方中通、汤濩等人讲授西学,其与薛氏的交往尤多。[81]薛凤祚,字仪甫,山东益都人,融贯中、西之学,曾编选《历学会通》近六十卷,书中即收录有《西洋火器法》一卷,惟易名为“中外火法”,卷首题:“南海穆尼阁撰,青州薛凤祚述。”[82]薛氏对军事之学也颇有造诣,尝亲自训练乡兵、修筑堡垒,其所师事的鹿善继,更是名将孙承宗经理辽东时的主要幕僚,且为徐光启的得意门生。[83]

虽然《西洋火器法》中的铳尺刻划要较《火攻挈要》清晰许多,但仍有失精确,如在该图的比例尺上,两差距为5的数值间,原应有五格较细的刻划,但图中却误分成六格,又,铁弹用尺上的“十五”被刻成“五”,且同书所绘的铳规图,本应将一象限分成十二等份,也被误绘成十三等份。此外,书中所列各不同仰角的射程表(以平射时之射程为基数),[84]亦有多处数值有误,这些讹误出现的原因,或有可能是有意为之,以避免泄露此一秘学。

经查佛罗伦萨科学史博物馆所藏之铳规上刻有“Iacobus Lusverg Roma 1688”字样,知其所标示的重量单位很可能是罗马当时行用的libra(=327克)。在细推其上的刻划后,我们可发现此尺应是设计用于药弹重量比为1∶1的火炮(如大蛇铳和半蛇铳)。[85]十七世纪初,欧洲各国所定义大蛇铳和半蛇铳的倍径均约在26—30之间,其中大蛇铳的内径通常为12.5—14厘米,装填15—22磅重的铁弹,而半蛇铳的内径则为10—11.5厘米,使用8—12磅之弹。今在北京故宫午门和端门之间的广场上,堆置了十多门铁炮,其中大部分的形制显然均属大蛇铳或半蛇铳,亦即当时这些火炮的操作可能均使用了刻划与图表12.4相同的铳尺。

据笔者实地查访并参考文献中的记载,知明末清初所仿造或进口的红夷大炮,其内径均未有超过14厘米者。由于大鸩铳(倍径约为17.5—19.5)所使用的铁弹多在30—60磅间,相当于内径15—20厘米,因知当时在中国的战场上或尚不曾出现属于大鸩铳的巨炮。至于其他炮种的尺度,中国的铸造者则往往自订规格,如在成东和钟少异《中国古代兵器图录》中所收录的许多明末清初火炮,其倍径或药弹重量比,即往往不易归入当时欧洲的某一炮种。

在理想状况下,每一批炮铸成后,铸造者均需加以测试,并将校准好的专用铳尺随炮发送军队使用。至于铳尺上的刻划,则依各炮种不同的药弹重量比,而以等比例增长或缩短。然而,在中国实际的情形恐非如此,此因铳尺的原理当时仍属于掌握在天主教人士手中的秘学,故一般铸炮者或炮手很可能均不太熟悉此一较科学的工具,临战忙乱之际,或只有自求多福了。

当时欧洲的炮手在估得应用的药量后,通常使用装药锹来装填火药,此锹前端乃为一以长方铜片卷成的半圆筒形容器,其直径约与炮管的内径等同,容器上并有刻划以显示填装量。[86]后为提高装药的速率,也渐发展出预先缝入特定药量的药包,据孙元化的《西法神机》中所称,其制法和用法如下:

预以圆木范铳空径大小,用布与纸照样粘缝装药,仍封号明白,使用点放之时,先以铁钉入火门,破其包裹,乃用引药。[87]

亦即在塞入以薄布或厚纸缝成的圆柱形药包后,再从点火的火门处以铁钉刺破,即可使用。

虽然在《西法神机》中,已介绍了药包的制作和使用,但一般明军对此一装药的方法似仍十分陌生,如在吴桥之变中,抵御叛军的莱州守军,初对火炮的装药量和填装法就均无概念,此一情形直到神武左营参将彭有谟于崇祯五年二月率师入援后,始有改善,彭氏原领川兵防守旅顺,颇具战斗经验,入城后,随即定各炮填药的多寡,并命以纸将每斤火药裹作一包,如此在急忙中便不致差错,又命在装入炮弹后,以废纸或旧絮塞紧炮管,使炮口即使向下也无坠脱之虞。[88]

红夷大炮在装填火药时,其实还颇有讲究,如在用撞药杖将火药塞实时,即不可过紧,否则会因缺氧而产生闷烧的现象,这时就得将炮弹取出,再以装药锹将药粒弄松,但在弄松之际,往往会因火药正迅速燃烧,而将药锹轰开,危险性相当高。又,在两次发射间,炮手必须用洗铳帚将残留炮管的灰烬清理干净,因若余烬尚存,则易在装填新药时引发爆炸伤人的惨剧。[89]

《西法神机》中对发射的安全性也相当在意,其文有云:

放铳讫,火气未消,用鸡毛刷铳腹,引出火气后,可入药再放,放毕,亦如之。铳放三次,火气已盛,铳身大热,入药恐惹起火,候其火退冷定,即用水洗铳身,将木棍缠布湿水洗入铳腹,方可进药。大抵每铳只好连放二次、三次,多则红热难近,……倘频放大热,则以羊皮毛帚浸醋,搅其中,润其外,醋性行火性敛,不待凉冷,又可点放也。[90]

指出火炮不可连续多次发射,否则会导致过热。由于药弹的装放过程相当繁杂,每门大铳往往需配属二至五名炮手,且因每次发射前均需花费相当时间重新调整炮的位置和仰角,此故在十七世纪中叶的欧洲,即使是一流炮手,每小时也只可能发射约十发炮弹,且每发射四十发后,更得暂停一小时,以冷却炮管。[91]吴桥之变中的莱城守军,即或因不谙操作技巧,而导致三十余位大炮中有二十四位因过热而爆裂。[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