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离婚,是否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72.不想离婚,是否可以申请人身 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诉讼,可以单独申请。这一点与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审理指南》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被作为一项“人民法院为保护家暴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排除妨碍诉讼行为的裁定”的制度来加以设计的,需要依附于婚姻关系诉讼案件,属于民事强制措施;另外,《审理指南》还规定,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获得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必须在15日内提起离婚诉讼。逾期未提起离婚诉讼的,裁定自动失效。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受害人只想要摆脱家庭暴力,还是想维持婚姻,不想走到离婚这一步,只是想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和执行制止暴力、警示和威慑加害人,这导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本法针对上述情况,明确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于诉讼,可以单独申请,使申请人不离婚,也能生活在无家庭暴力的家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