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提供明确的被申请人
2026年02月17日
78.为什么需要提供明确的被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当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其中,有明确的被申请对象是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第一要件。“明确”二字,要求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清楚准确的被申请人,只有提供明白准确的被申请人信息,人民法院才能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而为执行人身保护令提供最为基础的前提条件。仅仅向人民法院提供模糊不清的被申请人信息,无法满足作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被申请人一般就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可能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即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加害人或潜在加害人。在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在特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私家侦探基于雇主(家庭暴加害人或潜在加害人)的要求,对被申请人进行跟踪、盯梢等行为也属于雇主(家庭暴加害人或潜在加害人)的行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或代为申请人提出的请求,经过审查,最终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措施。因此,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住址或单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