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是指行政处分吗,包括哪些方式

106.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是指行政处分吗,包括哪些方式

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此处提到的“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照隶属关系,对犯有轻微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内部纪律人员给予的一种制裁。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处分通常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监察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除本法外,其他法律、法规对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也有相关的规定。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7条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