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侵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吗
家庭暴力侵害行为同样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有关民事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4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多种方式。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的上述规定,既可以要求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也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遭受的损失。例如在以殴打、残害等方式实施身体侵害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治疗所花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精神侵害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https://www.daowen.com)
需要说明的是,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配偶之间,也发生在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对发生在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例如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或者祖辈和孙辈之间,由于双方之间一般不存在共同财产,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侵害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比较好理解,实践中也比较好操作。对发生在配偶之间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从法理上说,同样也有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是由于配偶之间既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各自享有的独立的财产,损害赔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财产的划分,实际情况会复杂一些。在一些家庭暴力案件中,例如男方对女方实施殴打、残害等家庭暴力行为,女方如果没有自己的财产,那么其遭受家庭暴力造成身体等方面的伤害后,发生的就医、治疗等费用,男方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