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84.如何理解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骚扰行为表现形式多样,但是其本质上是使他人不得安宁。在家庭暴力事件中,骚扰主要指被申请人即家庭暴力加害人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持续、反复或者在不适当的时间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书信、社交媒体等方式和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联系,或者向申请人寄送一些引起申请人不安的物品等,使得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生活工作状态处于不安宁、惶恐的状态。在实践中,一些家庭暴力被申请人,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丈夫、同居男友等,通过发送自残的信息图片来骚扰威胁被申请人,以导致申请人心理、情绪等极度不安惶恐。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中,跟踪则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尾随,跟踪行为还包括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定位和追踪申请人的位置信息、非法安装摄像头获取、雇佣私家侦探等职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盯梢等行为。在实践中,被申请人利用设置跟踪定位器来监控了解被申请人的行踪,以达到了解被申请人行踪,进一步实施暴力行为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接触主要是指接近等行为,例如没有正当理由经常在申请人住所及工作场所附近出现、徘徊等。家庭暴力施暴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一方面可能给申请人带来恐惧和不安而带来精神伤害,另一方面可能进一步升级为身体暴力。实践中,许多施暴人不直接骚扰、跟踪和接触被申请人,而是针对申请人的近亲属,例如被申请人跟踪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骚扰申请人的父母等。这些行为从表面来看虽然不是直接针对申请人,但是与申请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是因申请人而起,且其骚扰、跟踪和接触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干扰、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所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可以采取的措施之一即禁止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进行的骚扰、跟踪、接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