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都思和郭实腊的语词实践的微观背景
就麦都思来说,我们也能看到极为类似的政治背景,以及话语意图。
(一)
首先,麦都思不仅是《察世俗每月统记传》这一刊物的主要撰稿人,1823年至1826年,在巴达维亚编辑中文刊物《特选撮要每月纪传》,1838年,在广州编辑中文刊物《各国消息》[83],仔细研究各类时事政治,而且,在1830年代中期,测绘中国沿海地形,更在鸦片战争中担任了英军翻译,曾随英军进入定海[84]。其次,麦都思编纂《英汉字典》的时间,正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中间过渡时期。
从这两点,我们可以发觉,为使中国人更为了解英文“law”的含义,麦都思使用了更为广泛的汉语语词加以表达,如“律例”,“律法”,“制法”,“法度”,“制令”,“准则”,“法律”,“制度”,“章程”,“禁令”,“条例”。我们可以认为,这一表达,可能几乎是其时汉文关于“法律”概念使用的字词排列的至为详尽的一个呈现。显然,这就有如我们在马礼逊那里所看到的,更为详尽的汉文字词的罗列,作为译事的一种方式,其实同样具有对英国策略迂回辅助的功能。更为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麦都思具有的迂回辅助作用,随着相关汉文字词使用的扩展,再次拓宽了“中国清朝立法机构和英国立法机构的类似化的对应”——以及“中国法律文字和英国法律文字的可互换的对应”——所依赖的法律文化理解上的意义平台。作为一个辅证,我们可以看到,1819年,麦都思在《地理便童略传》中曾经以介绍美国国会的方式,明确阐述了美国国会像英国国会一样,“治理法律、粮税等事”[85],而且,“但凡要设新律,或改旧律,有事急或加减赋税,则两大会必先商量之”[86]。这就清楚点出了国会与法律制定之间的权力依附关系。
因此,麦都思的字词实践,在其本身针对中国觊觎的政治目的的背景中,从侧面更加表达了英国“进入”中国法律世界,进而获得更多中国信息从而调整英国本身“殖民”策略的欲望。
(二)
与斯当东、马礼逊、麦都思类似,郭实腊也是这样的,但是,郭实腊可能是有过之无不及的。
虽然身为普鲁士的传教士,然而,1830年代中期,就在麦都思测绘中国沿海地形的时候,郭实腊便和这位测绘者共同从事了圣经的翻译,出版了《新遗诏书》。令人感兴趣的是,这本身已在表明,作为普鲁士人的郭实腊,和英文世界的字词活动,有着某种联系。的确,郭实腊和作为近代西方觊觎中国的先锋的英国,关系是复杂的。1829年,其即与伦敦传教会取得联系。次年,其与一位英国小姐相遇,邂逅,随后结婚。一年过后,当新婚夫人去世之际,郭实腊萌发了游历测绘中国沿海的设想,这比麦都思测绘中国沿海地形大约早了5年时间。对于为何游历测绘中国沿海地区,郭实腊在1832年说:(https://www.daowen.com)
应该记住,这不过是今后必须继续要做的事情的一个小小的开始,我们盼望和祈求仁慈的上帝能很快地打开更为宽阔的入口,只要上帝赐给我们健康、力量和机会,我们将为此努力下去。为了打开一个与中国自由交往的局面,我真诚地希望能采取一些更为有效的措施。如果我能够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来加速这件事的进程,我将感到极为荣幸。[87]
这段表述,可能既隐藏着西方自我感觉教义优于中国的“征服世界”的神学设想,[88]也隐藏着神学背后的世俗利益的渴望。
然而,正是这一目的动机“并不十分明确”的中国沿海游历测绘,奠定了作为普鲁士人的郭实腊,和英国东印度公司日后“密切合作”的基础。1831年,郭实腊来到澳门,告知了马礼逊自己在中国的勘察收获。随后,东印度公司以及其他鸦片商人,基于了解中国贸易路径的迫切需要,力邀郭实腊搭乘该公司的“阿美士德”号,展开中国沿海的第二次测绘勘察。1832年,鸦片商人查顿(William Jardine),重金聘请郭实腊搭乘“气仙”号,再次来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测绘和走私。在稍后参与编辑包括《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在内的《特选撮要》,以及《天下新闻》等中文报刊中,正是这位郭实腊,首先不断报道了“市价”,不断辟有“贸易”专栏,[89]介绍中国及各国政治、法律、经济等状况,并向鸦片商人筹集资金。鸦片战争爆发,郭实腊像麦都思一样,充任英军翻译,并作向导。[90]再有就是众所周知,郭实腊的许多勘察测绘资料,事实上是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重要依据。
在郭实腊的政治行动实践中,我们可以更为清晰地觉察到其语词实践的现实目的。这一目的,是更为具体的,如同其活动是更为具体的一样。前面引述的郭实腊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关于英国“自主之理”的话语叙说,其中所使用的汉文“律”字,以及“律例”一词,在这个意义上,也就不是偶然的。此时,郭实腊已经融为了以东印度公司为象征的英国群体的一部分。从这点看,介绍英国的法律制度,需要具体清晰;而且,针对其时更多是将“法律”概念含义投向《大清律例》的中国人而言,将作为能指的“法”字与“法律”两字替换为“律”字和“律例”两字,也就更能实现“具体廓清语词对象”的目的,实现使中国人更为具体地领会英国具体法律——当然可能包括其他西方法律——意指何物的目的。正是这点,也能使人们回忆起,为什么郭实腊曾对19世纪初期最为流行的两本语法书籍——马礼逊的《通用汉文之法》[91]和马士曼(Joshua Marshman)的《中国言法》[92]——提出了一个汉文见解:
欧洲学者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于,他们总是给中文披上西方的外衣……讨论什么单数、复数,现在、过去和将来时态,好像天朝的人研究过亚里斯多德和昆体良。[93]
当然,在郭实腊前述那段英国“自主之理”的叙述中,当年艾儒略用于描述西方法律制定者的“格物穷理”这一修饰词汇[94],现在,被用于郭实腊自己对英国的“学习心态”的描述。针对英国,郭实腊自己认为,“只得更加勉励,格物穷理,良久询此国政之缘由”。在此,我们可以发觉,郭实腊等于是通过引导性的介绍,包括通过自己的虔诚向往的展示,在当时西方信息传递既是有限的又是单向的情况下,也即大体来说中国人总是依赖西方人来了解西方这一情况,去确立英国相对中国而言的、具有“天然如此”意味的法律文化的优势。这里,其背后所包含的话语含义,是这样的:不仅西方的宗教、文化、科技等中国人需要尊敬、仿效,而且,以英国为特别象征的西方“律例”,中国人同样需要给予敬重;西方人,比如郭实腊自己,尚且需要认识了解优秀的“西方代表”,比如英国,这样说来,更何况本身就有缺陷的中国人了。
此外,其背后所包含的话语含义,还有这层意思:在中英贸易包括鸦片贸易中,英国实际上给中国带来的是“真正的市场竞争意识”,还有“真正的中国人应当自我拔升的提醒”。关于这一方面,我们可以注意三个事实。其一,1833年,郭实腊宣称:“当文明几乎在全球各处战胜愚昧和邪恶,并取得广泛进展之时……只有中国人还同过去千百年来一样停滞不前”,“让中国人了解我们的技艺、科学和准则之后,可以消除他们高傲的排外思想”。[95]其二,正是鸦片战争开始的1840年,郭实腊编译了介绍西方商业制度和贸易状况的《贸易通志》。其三,在《南京条约》签订仪式刚刚结束之际,针对清政府官员提问“为什么英国政府不禁止在印度种植鸦片”,郭实腊又是这样翻译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HenryPottinger)的回答的:
不行的,因为这是符合英国宪法的,不能禁止……事实上,这完全取决于你们自己。如果贵国的百姓是有德行的,他们会戒掉这个恶习;如果贵国的官员是廉洁的,能遵守你们的命令,鸦片就不会输入贵国。在英国的领土内断绝种植罂粟,这主要有赖于你们,因为在印度出产的鸦片,几乎全部向东方输送到中国。[96]
因此,恰恰是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以亚当·斯密的实用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铺垫之一的英国如何“进入”中国,从而实现英国“殖民”策略的话语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