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法性条件
2026年01月15日
三、民间借贷合法性条件
根据上述几项法律和司法解释,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真实意思表示
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是双方自愿的借贷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https://www.daowen.com)
(二)资金合法
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三)用途合法
民间借贷的用途必须合法。借款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走私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利率不得超过上限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36%的上限。
(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例如,企业以借贷名义(并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