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票据贴现
2026年01月15日
五、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bill of exchange discounting),是指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银行,银行在票据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行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因此,票据贴现是银行的一项授信,银行通过贴现的方式给持票人以短期贷款。汇票到期时,银行开立行无条件兑现汇票,贴现行就能收回汇票金额。如果银行到期不获票据付款,则可以向汇票的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一)追索权
汇票贴现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有限追索权(也被称为无追索权)。(https://www.daowen.com)
对于有追索的贴现,银行可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对申请人进行追索:
1.申请人违反贴现协议且未能在收到银行书面通知后约定的时间内采取令银行满意的补救措施。
2.非因银行延误托收而造成其在本协议项下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不能足额收回。
3.相关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债务人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或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二)有限追索
无追索的贴现并不是绝对无追索权,而是指银行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追索。这些有限的情况主要是指因存在欺诈的指证,承兑银行拒绝或被制止依照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或者被任何适用法律或法庭令禁止按照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或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