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型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案例
(一)借款企业基本情况
一家科技型小企业与某资质良好的大型企业有着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回款周期平均为6个月。由于该企业业务拓展较快,在此期间该企业需要一定资金来满足日常采购,流动资金较为紧缺。为此,该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以与下游大型企业签署货物采购合同并已完成交货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二)银行贷款
银行为企业成功发放2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资金用于采购设备。企业在六个月后收到下游企业支付的货款,即偿还贷款。
1.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要求
除了借款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外,应收账款债务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一定资产规模。
(2)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
(3)原则上应与债权人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往来。
(4)有良好的付款意愿,在过去一年中无因产品/服务质量或履约期限等问题而与债权人发生商业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5)已就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验收合格、确认了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以书面或该行认可的其他形式表明其对该笔应收账款的质押情况已知晓。
2.对应收账款的要求
用作质押的应收账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仅接受现存的应收账款质押,不得以将来的应收账款出质,即债权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义务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2)仅接受全额质押,原则上不接受部分质押。
(3)债权人应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抵质押行为。不存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合法有效。
(4)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出质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中无禁止或限制转让、限制披露、设定抵销权、可延期付款、账户控制等特殊限制约定。
(5)应收账款到期日应不晚于所担保债务的到期日。
3.贷款流程
(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欲质押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介绍等。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核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商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等。
(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
(4)审批通过,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1] 参见国际福费庭联合会网页(http://www.forfaiters.org/forfa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