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册制改革

五、注册制改革

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和审批制相对应的。在审批制下,企业上市需要行政审批牢牢把控。而注册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交易所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而发行人的价值判断由投资人来决定。

股票发行注册制是高度市场化的股票发行机制。注册制可以较好地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也可以规范监管部门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过度干预市场。注册制正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改革方向。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相关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同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https://www.daowen.com)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草案,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注册制落地的第一步。

注册制改革的一个核心是监管部门不再对发行人背书。发行人的业绩与价值由投资者判断。与之配套,就需要相应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监管制度的安排和严格的执法来保障发行人履行诚信的责任,中介机构履行把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