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产支持票据
(一)概述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等相关规定,资产支持票据(Asset Backed Medium-term Notes, ABN)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基础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生产稳定现金流的能力,而非根据建造成本估算的资产价值。基础资产既可由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人直接拥有,也可由发行人间接控制(即基础资产在其下属子公司名下)。
企业可选择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设置合理的交易结构,不得损害股东、债权人利益。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现金流归集和管理措施,对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有效控制,对资产支持票据的还本付息提供有效支持。
(二)发行规模及资金用途
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量不受企业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但受制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所募集资金的用途没有严格规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变更用途须提前披露。
(三)信用评级
公开发行时须评级,而非公开定向发行时由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企业选择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当聘请两家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鼓励对资产支持票据采用投资者付费模式等多元化信用评级方式进行信用评级。(https://www.daowen.com)
(四)投资者保护
企业应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债项评级下降的应对措施;
2.基础资产现金流恶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3.资产支持票据发生违约后的债权保障及清偿安排;
4.发生基础资产权属争议时的解决机制。
(五)信息披露
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披露以下信息:
1.资产支持票据的交易结构和基础资产情况;
2.相关机构出具的现金流评估预测报告;
3.现金流评估预测偏差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4.在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定期披露基础资产的运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