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期应对控制环节
建设一个具有危机干预、控制和缓解的应急管理能力的城市基层分级响应体系。在全周期管理的危机应对和控制环节,需要强调各治理主体对危机的合作应对能力。因此,可以在常态化管理中建立一个危机应对控制分级响应体系。其中,一级响应者可以包括政府部门、警察局、消防局、紧急救护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等,他们在危机防控中发挥指挥协调和实际介入作用。二级响应者可以包括公用事业(水、污水处理、燃气和电力)、电话公司、铁路公司、航空公司、港务局、高速公路公司和旅行社等,他们在应急响应和恢复中对发挥物资保障起作用。三级响应者可以包括志愿者机构、社区组织、军队和在法律法规允许下从事特殊工作的企业或人员等,他们是危机应对中的外围和潜在的支持性力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