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治理超大城市的根本目的

一、发展和治理超大城市的根本目的

长期以来超大城市治理总体效果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很好地贯彻发展超大城市的“初心”。发展超大城市的“初心”,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发展超大城市的目的。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不言而喻,其实不然。总结经验教训,要实现超大城市的有效治理,必须不忘“初心”,牢记建设和发展超大城市的目的。

建设和发展超大城市的目的,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和认识。第一,参与全球化,分享全球化“红利”。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必须在全球化过程中参与竞争,助力国家的崛起,确保我国分享全球化“红利”。而能承担这个任务的非超大城市莫属。中央政府多次部署,明确要求把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建成全球城市,以便参与全球化竞争。如199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开发开放浦东重大决策,提出要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1995年提出要把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2014年又进一步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二,作为强力牵引全国发展的引擎。北京、上海等作为我国的超大城市,还须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发挥全国的龙头和引擎作用,带动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北京、上海的发展得益于全国的支持,理应发挥全国政治、经济中心的龙头和引擎作用,辐射和带动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超大城市要承担以上两大使命,必须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搞好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完善自身各种软硬件基础设施与环境,增强全球竞争力与国内辐射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整体福利水平,这是完成前两大目的的重要基础。(https://www.daowen.com)

国内外经验证明,城市竞争力的强弱往往与城市规模的大小成正向关系。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及全球城市,一般都是所在国规模最大的城市,如美国的纽约、英国的伦敦和日本的东京。这就要求我国的超大城市要保证达到一定的规模,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环境,实现绿色增长;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福祉水平,实现超大城市健康、持续地发展。

要完好治理超大城市,必须首先明确治理超大城市的目的,也就是建设和发展超大城市的目的。近年来我国超大城市治理是否明确了这一点呢?从实践来看,似乎还有较大差距。总体而言,现有超大城市治理的重点好像都放在治理大城市病上,认为目前超大城市存在的诸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房价暴涨、犯罪增加等“大城市病”,都与外来人口过多、人口规模过大有关。一句话,“大城市病”的根子是外来人口过多,所以必须严格控制外来人口迁入和人口规模增长。为了控制外来人口迁入和人口规模增长,一些超大城市还设定了“天花板”人口规模,并以此制定人口增长控制目标。超大城市的控制与发展,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以治理大城市病,特别是以控制外来人口迁入和人口规模增长作为超大城市治理的主要目的,显然偏移了超大城市发展的初衷。况且,超大城市的“天花板”人口规模是根据什么设定的?这种设定是否影响超大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对超大城市承担和实现三大目的是否有利?这些都需要经过精准的分析测算和充分严谨的科学论证。有鉴于此,超大城市的治理要达到理想成效,一定要不忘“初心”,始终以确保超大城市发展的持续性、服务于超大城市建设的目的、有利于超大城市完成三大使命为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