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探索

(一)基层探索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持续36天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邓小平同志在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提出,“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没有这样一大批闯将,我们就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况,就无法赶上更谈不到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来鼓励、支持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做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工作”[2]。此后,一批“摸着石头过河”的基层探索开始出现。

1978年12月的一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严俊昌、关延珠、严立富等18户村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农业“大包干”。当晚,生产队的土地、耕牛、农具等按人头分到了各家各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由此开启。第二年,小岗村便迎来大丰收,粮食总产达13.3万千克。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3]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到1984年,全国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达到了99%。(https://www.daowen.com)

此后,私营企业主制、乡镇企业制、国有企业承包制、外资企业等先行探索在全国各地纷纷涌现。1979年,中共中央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试办“出口特区”,深圳、珠海先试办,取得经验后又推广到汕头和厦门。1984年中共中央决定开放14个沿海城市,1988年海南获批经济特区。在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特区闯出一条新路之后,邓小平同志评价道:“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4]

在启动和推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及“以点带面”的改革思想及理论,地方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的“干中学”实践,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鼓励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对必须取得突破但一时还不那么有把握的改革,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看准了再推开,这是推进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