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坑葬

(三)土坑葬

土坑葬,是农业民族流行的葬俗。中原商周人及江汉地区的楚人,都以此作为传统的基本葬俗,它在东南地区的越人中也同样存在着。居住于福建、广东的越人,这种葬俗的历史很长,早在新石器时代,其先民就已经是流行土坑葬了。距今约四千至五千年左右,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的下文化层和中文化层,广东石峡遗址的早期,他们的死者都是掩埋于长方形的土坑中的。不过,县石山的原始居民,坑穴形状不很规整,坑底多以牡蛎壳铺垫,而在石峡人那里,墓坑则较规整,都呈长方竖穴状,且坑壁都经火烤焙过。[86]广东佛山的河宕遗址,年代也大体相近,也可能有同样的葬俗。[87]

商周时代,这一地区的越人,仍沿习其先民的土坑葬俗。著名的江西吴城,[88]广东的饶平浮滨和联饶等地发掘的墓葬,都为土坑竖穴葬。[89]福建闽侯黄土仑,其墓葬也有长方坑的痕迹。[90]进入春秋战国之后,土坑竖穴葬,已扩大到东南地区所有的越人那里,直至秦汉时代,越族被汉王朝统一为止,整个越族的葬俗,已基本上同中原一体化了。固然还有若干地方特点,但基本葬俗是相同的。

越人土坑葬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商和西周时代,一般墓穴都为长方竖穴式,规模窄小。春秋晚期之后,坑室结构有了变化,除长方竖穴外,还有少数方形或“凸”字形坑。坑窒规模大小悬殊,面积小者不到二平方米,大者近八十平方米。有的大型墓,墓室中又分为几室,还出现了二层台、壁龛和墓道。两广地区和湖南南部的战国墓,坑底普遍还有腰坑,腰坑内往往置一陶罐。为了防潮,墓底或棺椁四周常铺填白膏泥或木炭、河卵石。两广、福建的西汉早期墓,墓底也常铺有河卵石。

春秋之前,一般不见棺木葬具,从春秋晚期至汉代,不仅使用了木棺,较大型的墓葬,在土坑与木棺之间还有木椁。有的椁室内,又分上下两层和若干小室及边箱,棺木一般置于上层。

不久前,在广州象岗发掘的南越文王墓,规模巨大,是座带摹道的多室墓。墓室全部用砂岩大石板砌筑。墓室分前后两个部分,共七室。前部分为前室和东西耳室,后部分为主室、东西侧室和后藏室。墓道在前室南面。整个墓室,除东、西耳室是掏洞砌筑的外,前室和后部四室都在二十米深的竖穴坑底上用大石砌筑起来的。各室用石壁隔开,有门道相通。墓室顶部全部以顶盖石覆盖。墓主置于主室,一棺一椁。殉人十多个,除东西耳室外,各室及墓道均有殉人,殉人都有葬具。[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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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平剖面图

七十年代;广西贵县罗泊湾发掘了一座西汉前期墓。椁室“凸”字形,分前、中、后三室,十二个椁箱,前面有斜坡式墓道,墓道东侧有车马坑。椁内有漆棺三具。在椁底板下有两个器物坑和七个殉葬坑。殉葬坑内有圆木棺四具,方木棺三具。七个殉人是十三岁至二十六岁的男女青年。这和广州南越文王墓的殉人现象表明,在西汉初,岭南地区还存在着殉人制度。[92]

无论是春秋之前的简单长方土坑葬,或是春秋晚期以来直至秦汉的土坑木椁葬,葬式多为单人一次葬,一般是仰身直肢,个别也有侧身直肢、侧身屈肢和俯身葬的。少数有两人合葬,唯有广西罗泊湾汉墓,是三人合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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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黄土仑随葬陶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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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黄土仑随葬陶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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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黄土仑随葬陶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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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平剖面图

随葬器物,因时因地而异。从总体上看,时代愈早,地方特色就愈突出。福建闽侯的黄土仑墓葬,时代约为商末周初,其随葬品有百分之九十八是几何印纹硬陶器,从器物组合、形制和纹饰,都是自成一格的,除福建境内外,不仅在中原、楚地不见,就是邻省的浙江、江西和广东,也不见有其类似的;[93]江西吴城商代的墓葬,其随葬品的种类、形制和纹饰,也基本同中原商文化有别,不过可能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其中商文化因素就比较明显;广东饶平的墓葬,年代约为西周左右,随葬品是陶器、釉陶(主要是原始瓷器)和磨光石器三类。其器物风格也很特殊,除了其中的石戈,形制与中原商戈有些相近外,其它都具地方特点。[94]春秋战国时代,越地出土的随葬品虽然具有楚文化的一些特点,但地方特色仍很浓厚,如青铜器中,生产工具和武器数量很大,这在岭南更突出。几何印纹陶器和原始瓷器,比重很大。越式鼎在一般器物中很具特色。秦汉时代,整个越地的随葬品,基本上同中原、楚文化一致,但岭南和福建地区,地方特点还是明显存在,如铜附耳筩、陶匏壶等器物,纹饰中的水波纹、米字纹等等。[95]总之,时代愈早距中原和楚地愈远者,地方特色愈浓,反之,则与中原和楚文化的统一性就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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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县罗泊湾出土越式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