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道》

《吏道》

竹简中论“为吏之道”的佚书一种,由五十支简合成,与《南郡守腾文书》、第三种秦律一起被发现于人骨腹下,经拼接整理,也已经基本复原了。这篇佚书分上、下五栏书写,这种书写方法在过去发现的竹简中还从来没有见过。

这篇佚书有些文句近似战国末年法家人物荀况所著《荀子》,特别是最下一栏有韵文八首,如其中一首是:

凡戾人,表以身,民将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正,民心将移乃难亲。

这在当时称为“相”,是舂米时歌唱的曲调,荀况曾以这种曲调的格式写成《成相》篇。我们知道,荀况在秦昭王时去过秦国,又长期居住在楚地。所以,这篇佚书和《荀子》相似,不能认为是偶然的。

佚书一开始就讲述了“为吏之道”,着重提出必须“审悉毋(无)私”,“审当赏罚”,即认真贯彻执行法律。下面又详细论列了吏的“五善”、“五失”,可与《语书》关于良吏、恶吏的分析对比研究。

在最下一栏末尾,还附抄了两条魏律,标题是《魏户律》和《魏奔命律》。从历朔推算,应为魏安釐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52,秦昭王五十五年)颁布的。内容是严格限制“叚(假)门逆img(旅),赘婿后父”。按《商君书·垦令》规定“废逆旅”,秦始皇时也有限制赘婿的制度,目的都是使民归于耕战,促进国家农业生产和增强军事力量。这两条魏律也指出:“叚(假)门逆旅,赘婿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可能正是由于魏国这两条律文同秦律有相近之处,所以被抄在这里,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