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现状
本部分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统计分析,相关数据来源及检索条件如表4所示。经人工筛除无关案例后,共得有效刑事判决书357份,具体分析如下。
表4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统计的数据来源及检索条件

1.犯罪数量
根据图12数据可知,2019年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为158件,占比为44.24%;2020年为178件,占比为49.84%;2021年为21件,占比为5.88%。其中,2019年12月、2020年6月及2020年11月的案件裁判相对集中,分别为55件、31件及22件。

图12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数量(2019—2021)
2.犯罪地域
从犯罪学分支学科之一——犯罪地理学的角度,通过文献研究与实证研究,统计分析某一类犯罪的空间分布规律、区域差异及其演变趋势,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研究者可借助上述犯罪现象的相关数据,探析该领域犯罪行为同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外在因素间的关系与规律,进而探寻该类犯罪的高发点、高发线和高发区,靶向性提出防控该类犯罪的方向、途径与具体措施。为此,本部分结合裁判文书信息,分别从案件裁判地角度,[18]并借助Stata15.1软件、使用“tabulate”命令进行描述性统计并生成数据表格,借助Origin9.1软件输出雷达图,对犯罪地域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与可视化的图表勾勒(图13、图14)。统计显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判决数量最多(据上述分析,相当程度上也可粗略表明犯罪发生最多)的前三个省份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和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四川省等地区的案件数量则紧随其后。
表5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裁判地分布(2019—2021)

续表

3.犯罪人户籍地分布
表6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犯罪人户籍地分布(2019—2021)

续表

通过对裁判文书中被告人户籍地信息统计可知,犯罪人户籍地数量最多的前三个省份分别为广东省、河南省及湖南省,江苏省、湖南省、山东省及河南省等地亦是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高发区域。对照上述案件裁判地的数据可发现,两份数据有着高度的关联性:即广东省无论作为犯罪人户籍地还是作为犯罪发生地,都是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重灾区,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广东本地人在本地作案的情形较多的犯罪规律。
4.罪名适用

图13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犯罪人的罪名适用图(2019—2021)
根据统计数据,2019—2021年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中主要涉及罪名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品罪等9项罪名。在犯罪数量方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发生频数最高,达365起,占比为54.32%;而侵犯著作权罪发生频数次之,达146起,占比为21.73%;假冒注册商标罪发生频数位列第三,达128起,占比为19.05%。案例的交叉分析显示,侵犯著作权罪常常与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伴随发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则常常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伴随发生。
5.刑期分布

图14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的刑期分布(2019—2021)(https://www.daowen.com)
根据2019—2021年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被告人刑期统计数据,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主要为36个月、12个月及24个月。其中,个别案件的最长有期徒刑刑期为72个月(6年)。整体上,数据显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量刑幅度较轻。
6.缓刑适用

图15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缓刑适用情况(2019—2021)
统计数据显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除去8例单位犯罪主体,“不适用缓刑”的犯罪人数量为298人,占比为44.35%;“适用缓刑”的犯罪人数量为366人,占比54.46%(其中,“适用缓刑12个月”的犯罪人数量为95人,占比14.14%;“适用缓刑24个月”的犯罪人数量为92人,占比为13.69%)。整体上,“适用缓刑”的发生频数超过数据总量的一半,适用率偏高。
7.罚金适用

图16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罚金适用情况(2019—2021)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附加刑罚金的判罚中,“判处罚金5万元”发生频数最高,达73次,占比为10.86%;“判处罚金10万元”发生频数次之,达63次,占比为9.38%;“判处罚金1万元”发生频数位列第三,达54次,占比为8.04%。在所有案例中,判处罚金最高额达500万元,发生频数仅1次,占比为0.15%。总体上,判处罚金的金额较低。
8.没收违法所得

图17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情况(2019—2021)
根据统计数据,明确对犯罪人判处“没收违法所得”发生频数为89次,占比为13.24%。由于裁判文书中统计噪声较大,整体数据未反映出明显特征。
9.禁止令适用

图18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禁止令适用情况(2019—2021)
根据图表数据,“未明确判处禁止令”发生频数较高,达648次,占比为96.43%。整体数据存在较大噪声,但反映出“判处禁止令”的发生频率较低。
10.专业问题的认定
表7 近年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中专业问题的认定

续表

注:A为司法鉴定,B为行政认定,C为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D为专家意见,E为权利人证明;a为无司法鉴定,b为无行政认定,c为无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d为无专家意见,e为无权利人证明。

图19 网络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中专业问题的认定
根据图表数据统计,“abcdE”发生频次最高,达105次,占比为15.63%,其代表专业认定方式为“权利人证明”;“Abcde”发生频次次之,达84次,占比为12.5%,其代表专业认定方式为“司法鉴定”;“aBcde”发生频次位列第三,达58次,占比为8.63%,其代表专业认定方式为“行政认定”。由于数据缺失等统计噪声,整体上无法反映出明显的专业认定特征。但据此可知,在2019—2021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权利人证明及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