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药品与知识产权犯罪的治理
2026年02月05日
三、网络食品药品与知识产权犯罪的治理
20世纪80年代初,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1994年,国际互联网正式接入。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制颁《全国食品流通电子网络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官方电子网可为入网网员提供代理购销、代理结算等电子商务服务。虽然还未多涉及商务交易,但毕竟迈出了网络交易的第一步。[19]经过八年实践探索,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这份文件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开创性、历史性推进作用。此后,在总结实践探索经验并仿鉴发达国家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先后密集出台鼓励政策、规制办法。(表8)自此,“互联网+”开始在包括食品药品领域的各行各业发力,电子商务取得了弯道超车般的显著成就。
表8 关于电子商务管理的一般性法律规范及政策文件(https://www.daowen.com)

但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线上线下的假冒伪劣违法犯罪问题也随之攀升,危害严重。为此,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大力加强线上线下食品药品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全方位、立体性保护,执法司法机构强力撤、并、建,系列政策方针密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大幅立、改、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的犯罪治理,进一步向网络空间延伸,相关政策方针、战略规划与法律法规陆续出台,重点领域的涉网专项整治工作亦频频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