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监管面临网络技术瓶颈

(三)政府 行政监管面临网络 技术瓶颈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鲜明趋势。网络食品交易额与日俱增,其主要渠道是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我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基本是电子商务市场自发发展的产物,通过这些年的发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技术突飞猛进,其对数据及信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政府。一方面,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可能会运用其技术能力,消极不履行网络食品经营相关义务;另一方面,因数据鸿沟和技术壁垒的存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反而愈演愈烈,政府和普通消费者一样,也面临着网络技术的巨大劣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一旦实现了网络技术卡特尔,而法律规范又将网络食品经营的实质审查(一种监管)赋予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那政府行政监管不啻沦为公共利益的“遮羞布”,其必然的结果是行政职责的变相推诿和义务的实质不履行。这时,选择性执法和运动性执法会是政府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策略,“规制执行的不公平问题多数起因于选择检查对象和对违规者处理方面的随意性”[20],从规制理论来看,政府监管就由公共利益代表走向了部门利益代表,实现了利益的“被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