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线上和线下的融合发展
2026年02月05日
(二)知识产权保护线上和线下的融合发展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的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线下转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趋势明显。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从网店开设、产品宣传、合同签订到发货退货,均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无须验证交易双方在线下的登记注册情况和实际经营地址,这不仅对权利人或消费者的权利救济提出更多要求,也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譬如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商标侵权行为,往往具有经营地址虚拟、多变、跨地区、多人协作的特征,而行政执法机关并无人身强制的执法权力,要求执法人员对实际线下地址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既不现实,也会浪费大量时间,行政成本过高。只有跳出“实地查实”的办案习惯思维模式,改变工作方法,不依赖笔录,转而利用电商平台的信息,结合现代化的取证方式,才能达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证据要求,实现线上行政执法方式的转变[10]。(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