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食品犯罪社会共治的完善建议
2026年02月05日
六、我国网络食品犯罪社会共治的完善建议
台湾学者蔡允栋指出,新治理系一种“新的”国家统治过程,以及社会整体被统治及规范的一种新的形式,经由拥有自我治理(Self-governance)能力的组织网络而为治理;政府与其他组织或团体经由资源的互相依赖,一起承担工作与责任,达成共同治理的效果;大家协力而为掌舵(Co-steering)、管制(Coregulation)与合作;其乃系政府与社会的一种新的互动模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成为现阶段食品安全(包括线上线下)社会共治构建的重要目标。我国在网络食品犯罪社会共治方面,应立足当前我国相关理论与实践,适当借鉴域外先进经验,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维度协同推进,构建多方主体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治理结构,注重建立网络食品犯罪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并搭建起网络食品犯罪防控社会共治的保障体系,捍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