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手段为线上线下紧密结合
2026年02月05日
(四)犯罪手段为线上线下紧密结合
网络食品犯罪能够迅速顺利地实施,离不开犯罪者对线上线下的资源利用,彼此合作、双线共进。线上是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利用,线下则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及物流运输的利用。网络食品犯罪的主要工作安排与沟通协调都是借助互联网完成的。犯罪者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主要实施以下行为:在网站、网页上投放虚假宣传广告,招揽业务,设置销售链接,吸引客源,诱骗消费者购买;利用淘宝网、天猫商城、微信、闲鱼等平台开设网店,包装设计,直播推广,发送推销信息,销售违法食品或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此外,统计结果显示,犯罪人实施犯罪不光依托一个网络平台,往往多个平台混用。同时,犯罪主体线下行为始终需要借助线上力量完成。例如,犯罪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违法食品或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案件数量占比44.41%,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违法食品后又在平台上销售的案件比重为25.44%。其余案件的实施主要以网络购买后线下销售、网络购买原材料后线下生产、销售及网络购买原材料后线下生产又以网络销售为手段,案件数量占比分别为17.06%、2.35%、10.74%。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我国网络食品犯罪通过线上线下的紧密结合,犯罪环节复杂,危害性不可轻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