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台和涉外仲裁业务实现稳定增长

八、涉港澳台和涉外仲裁业务实现稳定增长

2022年共有72家仲裁机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共计2 889件,比上年增加197件,案件标的总额1 199亿元,占全国案件标的总额的12.2%。排在前6位的机构共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2 259件,占全国的77.9%,办理10件以上的有22家,共办理2 752件,占全国的95.3%。案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等东部省市。相信随着我国涉外法治工作的推进和涉外仲裁业务的发展,将有更多机构进入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行列。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最多。2022年,贸仲委新受理涉外案件642件,争议金额374亿元;国内案件3 444件,争议金额895亿元,同比增长36%。案件国际化因素继续增加。从案件数量看,案件涉及8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当事人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包括3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覆盖东盟全部10国。当事双方均来自境外的案件数量83件,同比增长36%;争议金额54亿元,同比增长47%。从仲裁员选定看,在册外籍仲裁员中共87人次参与审理了83件案件。从仲裁语言看,约定适用英文、中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共计115件。从适用法律和条约看,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律及国际条约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中国香港法、新加坡法、乌兹别克斯坦法、英格兰及威尔士法、蒙古法等。(https://www.daowen.com)

广州仲裁委委员会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增长最快。在贯彻“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广州仲裁委员会以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为依托,合力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统筹推进湾区规则机制有效衔接,率先突破法域壁垒。结合多个国家或地域特色规则创设的“3+N”庭审模式日臻完善,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仲裁庭审模式已高效运行,涉韩国、葡语国家和地区仲裁庭审模式正积极探索,俄罗斯工商会国际仲裁院采用“广州模式”审理案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法律工作机构和法律服务组织建立良性互动,仲裁服务保障《南沙方案》落地落实。尽管受到疫情影响,2022年受理涉外案件仍逆势增长达到600余件,同比增长36%,其中受理涉澳案件同比增长228%,涉台案件同比增长177%,当事人国籍从以东南亚为主扩展到覆盖全球六大洲,双方均为境外主体的案件数亦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