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深化改革红利逐渐显现
率先完成市场化改革的仲裁机构尝到了改革的甜头。以大连国际仲裁院为例,2022年是实施改革的次年,主要收益表现在,一是案件受理标的额和审理质效均大幅提升。延续了案件标的额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再次突破百亿,达到133.59亿元。在各项业务指标大幅增长的同时,该院也加大了对案件审裁的管理与服务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的仲裁服务。大国仲审裁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发生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二是仲裁公信力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强化公信力建设这一仲裁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大连国际仲裁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仲裁案件管理水平:制度方面,完善审限管理办法,严格流程节点控制,实现当年案件收结案的平衡;队伍方面,夯实业务基础,扩充仲裁队伍,加强对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培训,在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高”;设施方面,优化智慧仲裁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的优势与作用,提高仲裁案件申请、审理的便利度,让当事人在仲裁流程的各环节体会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领域更加全面。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创新金融仲裁规则,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创造了24小时调解办结一起金融纠纷案的新纪录;聚焦东北振兴,坚持法商融合,举办首届东北企业法治论坛,搭建区域企业法律事务交流平台,提升东北地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水平;聚焦基层治理,与各级法院、相关单位共同打造诉仲对接、调仲对接平台;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全国多所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机制,创新培育方式,培养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2022年,改革后的南昌仲裁委员会办案标的额继上年陡增104.4%之后,又猛增了155.2%,达到166.9亿元,跻身国内机构办案标的额前十位。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仲裁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仲裁作为重要的商事争议解决手段,对经济发展发挥的支持作用尚不充分。与司法诉讼办理的案件数量相比,通过仲裁办理商事争议,所占比例依然偏低,保密、快捷、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仲裁特有优势,还没有被商事主体所广泛认知。
二是仲裁机构多小散,案源分散、低效运行的情况依然存在。2022年,办案标的额不足10亿元的仲裁机构数量多达178家,占全国仲裁机构的64.3%;其中,办案标的额不足1亿元的有41家,占14.8%,有3家机构全年没有办理案件。
三是部分机构办案质量不高,影响仲裁公信力。2022年,全国共有25家仲裁机构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120件,占案件总数0.02%;被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41件,占案件总数0.03%。其中,被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数量超过10件的仲裁机构,分别为93件、47件、13件、10件,合计占全国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总数的62.5%,分别占各该仲裁机构办案总件数的3.6%、20%、0.16%和0.25%,最高的一家被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比例高达全国平均比例的364倍。(https://www.daowen.com)
四是中国仲裁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尚不够强。2022年,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较多的22家仲裁机构中,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所办的25件案件均为涉外案件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办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分别占本机构办理案件总数的25.8%和15.7%,其余19家办理比例均不足10%,其中9家不足1%。与国际大型机构相比,中国仲裁机构国际化程度还有一定差距。据年报,2022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办理的仲裁案件中有83.1%为国际案件;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收案件中88%为国际案件。
究其根源,中国仲裁依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一是仲裁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支持仲裁的政策措施不配套。二是仲裁机构机制体制改革进展慢,市场化机制尚未充分形成。三是仲裁机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四是仲裁员队伍业务素养尚需提高,涉外仲裁领域人才奇缺。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起步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仲裁的主要任务,就是勇敢扛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重任,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仲裁法治保障。在工作理念上,要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商事纠纷增加、争议解决需求增多、新型争议层出不穷的情况,牢固树立支持仲裁的政策取向,加大力度建设仲裁友好型法治环境,引导更多商事纠纷当事人信任仲裁、选择仲裁、自觉运用仲裁化解争议。在制度保障上,要瞄准全球仲裁发展方向,准确把握仲裁发展客观规律,积极稳妥出台一部先进适用的新仲裁法,为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国内仲裁机构要对标国际领先的仲裁机构和国际通行的仲裁规则,建立健全的仲裁规则体系和内部管理规范,提高仲裁程序管理和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在体制机制上,要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性质,遵循仲裁服务特点,按照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仲裁机构改革,让仲裁机构真正成为提供社会化专业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实现去行政化,通过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机制,让仲裁机构在市场化竞争中不断提升竞争力影响力。在人才保障上,要着眼于提高中国仲裁国际竞争力和仲裁行业服务能力,加强仲裁人才培养,夯实人才成长阶梯,重点是加强仲裁员业务能力建设,提升仲裁秘书案件管理能力,建立仲裁秘书职级职称晋升通道,推动仲裁行业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在监督管理上,要着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对仲裁员业务行为的规范和对仲裁机构案件管理的行业监督。加快推进中国仲裁协会的设立运行,落实协会监管职责,推动行业自律。发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学术研究功能作用,加强对行业仲裁规则、仲裁机构程序管理规范等的研究,适时发布推荐性行业规则规范,促进行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正逢其时,前途光明,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