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庭审是否要以获得当事人的同意为前提
在线庭审是否需要获得当事人同意这个问题颇具争议,其背后隐现的是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与仲裁庭程序决定权的碰撞和冲突。疫情期间,当事人滥用权利,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谋求不合理、不正当程序权利,故意拖延甚至恶意阻碍仲裁程序进行的情况不在少数。所以仲裁庭拥有程序决定权意味着,仲裁庭负有公正高效推进仲裁程序的义务,该等义务并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改变。然而,意思自治是仲裁制度的灵魂和基石,当事人之于庭审方式的合意是其行使意思自治的重要表现,出于正当目的而反对在线庭审的诉求亦不能被武断地忽略。[54]
国际层面,主流商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通常认为如何审理案件是仲裁庭享有的权力。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仲裁规则明确规定,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开庭有广泛的权力,仲裁庭在案件的任何阶段均可以采取视频、电话或现场开庭,或这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开庭。[55]《国际商会关于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可参考措施的指引》(以下简称《ICC指引》)规定,如在各方当事人未同意或有当事人表示反对的情形下,仲裁庭仍决定进行在线庭审的,则应结合相关情形,评估裁决是否能依法执行,并提供作出该决定的理由。[56]其余仲裁机构的相关表述虽有差异,但均赋权仲裁庭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且该适当的方式并没有排除在线庭审。[57]但仲裁庭的程序决定权并非不受限制,《ICC指引》便要求仲裁庭作出在线庭审决定前审慎考虑案件的相关情形,确保各方当事人得到平等对待并有合理的机会陈述其案情。
国内层面,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亦赋予仲裁庭程序决定权,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但仲裁庭的决定与当事人的约定冲突时,仲裁规则在何者优先适用问题上便语焉不详。国内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普遍在仲裁庭行使程序决定权之前增添了一个限制性规定,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58]因此,引发了当事人关于庭审方式的约定是否优先于仲裁庭决定的疑惑。然而,此种疑惑很快被国内仲裁机构发布的在线庭审指引所解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CIETAC指引》),用“决定在线开庭时,仲裁庭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替代了“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表述。[59]北京仲裁委员会(BAC)在其仲裁规则和《关于网上开庭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BAC指引》)中明确表示,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开庭方式。[60]是故,国际和国内仲裁机构在决定在线庭审是否需要获得当事人同意的问题上逐步达成一致,即通常需要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但无需征得当事人同意,在当事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仲裁庭理论上仍然可以决定适用在线庭审。[61]
论及仲裁庭未获当事人同意而决定在线庭审是否违反正当程序原则问题上,国际仲裁地法院普遍认为在线庭审不等同于破坏正当程序原则,即使一方当事人反对,仲裁庭依然可以决定在线庭审。奥地利最高法院在2020年7月作出的判决中认定,仲裁庭在一方当事人反对的情况下通过视频会议开庭并没有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理由是仲裁庭在程序的组织和进行方面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仲裁庭决定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庭审没有严重违反程序或给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或永久性损害。[62]依据上述裁判观点,国际商事仲裁中一方当事人仅以仲裁庭未经其同意而决定在线庭审为由请求当地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其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小。新加坡上诉法院在China Machine New Energy Corp v Jaguar Energy Guatemala LLC and another一案中认为,《UNCITRAL仲裁示范法》第18条赋予当事人受平等待遇并充分陈述其案的权利应限于合理、公平的范畴,法院在判断仲裁庭是否以公平的方式进行仲裁时,应以一个“理性、公正”的仲裁庭在相同情形下可能作出的决定为标准。[63]故此,仲裁庭在当事人反对的情形下,决定采用在线庭审并不当然与正当程序原则相悖,关键在于仲裁庭在在线庭审中是否损害了当事人得到平等、合理机会陈述其案的权利。
综合仲裁机构现有规则和仲裁地法院判决,本文以定分止争、弥合分歧为着眼点,给出如下建议: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庭审方式,庭审方式包括线下(现场)庭审和在线庭审;仲裁庭应征求当事人意见,但不必征得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应从会议或庭审的性质及时长,案件复杂程度及出席人的数量,是否存在不得迟延的特别理由,重新制定庭审时间表是否会导致不必要或过度的迟延等方面进行考虑;仲裁庭须保证各方得到平等的对待,且各方得到合理的机会陈述其案;仲裁庭决定在线庭审有悖于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庭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合理说明。上述规则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前提,但赋予仲裁庭最终的程序决定权,并通过提供合理说明监督仲裁庭的程序决定权,从而既保障了仲裁程序的高效运作,又调和了仲裁当事人与仲裁庭之间的矛盾。(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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