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熙三年,诏昇、宣等十四州,雍熙二年官所赈贷并蠲之。

治平元年,宣州大水。遣使疏治、赈恤、蠲租赋。

绍兴七年,蠲宣州逋赋及下户今年身丁钱。并《宋史》

淳熙二年秋,宁国府旱甚。民饥,赈之粟。《康熙府志》(https://www.daowen.com)

庆元五年,蠲宁国府包认废圩米。康熙、乾隆志同

嘉定八年春,宁国府旱,民饥。令江东提举赈之。顺治、康熙志同。十七年大水,民流徙甚众。命赈粟。《乾隆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