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2026年01月15日
明
洪武二年正月,诏免宁国府税粮。三年诏免秋粮。四年诏免夏秋二税。五年十月诏免秋粮。八年遣使赈饥,并免旱田租。九年春免田租。十一年八月诏免宁国府秋粮。十三年五月诏免宁国府秋夏税粮。十四年十月诏秋粮官田征半,民田尽行蠲免。十六年五月,免宁国府税粮。命户部宣谕,敢有侵渔者,置于法。二十八年九月,尽免民田租。二十九年八月,诏复免田租。顺治、康熙、乾隆志同。
天顺四年大水。免征粮草。《明典》
成化元年,抚按奉勒,赈济饥民。《政治统宗》。六年免宁国、池州二府去年秋粮一万八千七百余石。宣州卫屯粮二百八十余石。顺治、康熙、乾隆志同。十年泾县岁祲,知县王弁申请蠲贷,弗许弁表诸朝,得之,民赖以苏。《泾志》。十九年饥,粜常平仓济之。《政治统宗》
弘治五年十一月,免四年夏税秋粮。《旧通志》。七年水,准以存留折银二十万两兑军米三千万三,分赈江南各属。《明典汇》
正德三年饥。遣官赈恤,檄邑富民助粟以赈。《乾隆志》(https://www.daowen.com)
嘉靖八年,令抚按晓谕积粮之家,仗义出谷者,给冠带授品有差。《续通考》
万历十六年大荒。发太仆寺马价及南京户部银两赈济。十七年灾。免本年起运仓米麦十之五,又南粮水兑十之三。
天启七年大水。免本年起存额赋有差。
崇祯十四年大旱。诏漕米改兑麦折三分。并《旧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