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各项公田

附各项公田

耤田 四亩九分,每年纳租谷六石四斗,除完粮祭祀并给农夫口粮外,变价解司。

学田 按院项下,一十九亩六分,每年纳租谷二十四石二斗四升,除完粮动谷二石一斗,赈给贫生动谷九石六斗,余变价解司。内有赵家园田于康熙四十七年被水冲决,缺谷二石四斗,历任捐补足额。学院项下八十九亩九分,每年纳租谷七十一石九斗二升,除变价完粮外,额解学宪银二十一两四钱六分二厘,余解司充公用。

囚田 三十六亩,每年纳租谷四十石八斗,除动谷完粮外,余给监犯口粮。内有大北门外田四亩,于康熙四十七年被水冲决,缺租谷四石八斗,乾隆十八年奉文豁免。(https://www.daowen.com)

马田 一百二十八亩二厘七毫二丝五忽六微,每年纳租谷二百五十六石六升一合五勺二抄,其收租动用报销与宣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