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业务开展

第二节 业务开展

在院长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种药学技术服务工作。

药剂科严格按照省市药品采购要求,从2012年11月起,医院95%以上的药品都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至2019年药品达600种,其中西药300种,中草药322种。基药400种,药品年收入3000多万元。2018年初,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不到的品种,转入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从2017年6月起,按照省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要求,医院购进药品全部要符合“二票制”,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一律不得入库。

2012年11月,加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网成员,由杨丽萍负责具体工作,每月随机抽查30位出院患者病历(手术和非手术各15例)和门诊、急诊患者处方,对病历和处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使用中的体温、微生物、B超、CT等临床检查情况上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网,累计完成94个月,很好地完成了任务。

执行国家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零差率政策,2016年12月起,积极执行国家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政策,全院所有新购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执行零差率销售。

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办法》二级医院考核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使用控制在60%左右。国家基药使用率在30%左右。对国家卫健委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外药品,医院限制使用数量或停用。在2018年底医院执行绩效考核以来,药剂科对全院抗菌药物、国家基药、重点监控药品以及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医嘱点评)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处罚。

药剂科对医院药库(中药、西药)、住院部药房、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门诊煎药室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本科室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了差错事故。组织拟订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网上采购。督促全院药品的供应、保管、使用、管理,深入科室,了解供需动态,推荐新药,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协作来往,定期协助组织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制定健全岗位职责,加强科室考核,组织本科室人员业务学习,负责人才培养和技术考试工作。安排人员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并担任教学工作。

2019年药品采购择要选录,见下表:

2019年药品采购择要选录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