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救治中心建设要求
(一)创伤救治中心标识及指引设置要求(院办室牵头)
1.在医院周边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医院门诊、大厅、急诊科入口和医院内流动人群集中的地方设置醒目的指引标识,引导患者快速到达创伤救治中心。
2.在医院分诊、挂号、诊室、收费、影像、抽血、检验、药房等各窗口设置急诊、创伤患者优先标识。
3.在急诊科设置创伤患者进入救治绿色通道的明细标识。
4.设立健康教育板报,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方式宣传创伤救治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各种创伤防治的认识和健康素养。
5.建立针对科室、创伤救治中心、院前急救中心(站)、区域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关创伤救治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6.按照创伤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创伤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标准流程。
(二)创伤救治中心人员和相关要求(医务科牵头)
1.急诊科:具有开展创伤基本和高级生命支持资质的人员,能常规开展急诊创伤生命支持(心肺复苏、抗休克和紧急气管插管等),并能够高效联动院前急救和创伤专科救治团队。
2.外科团队:具有24小时实施神经外科、普外科、骨科、口腔科(包括颌面外科)、眼科、耳鼻喉科、泌尿外科和烧伤外科手术等,并有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人员相对固定,院内急诊会诊在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3.其他科室:影像科、麻醉科、重症监护室、超声科、输血科等。
4.创伤救治中心人员应具备紧急气管插管、胸腔闭式引流、开腹探查、颅脑外伤急诊手术、脐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肝脾损伤的处理、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胸壁外伤扩创术、开胸探查术、四肢及骨盆外固定之间外固定术、四肢骨及脊柱脊髓损伤急诊手术、肢体残端修整术、大腿截肢术、小腿截肢术、足踝截肢术、截指术等三级以上手术能力。
5.建立创伤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创伤患者。对于需紧急救治的创伤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三)创伤相关设备要求(设备科牵头)
1.具备专用于创伤中心的设备。包括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多普勒血流探查仪、支气管镜等设备。
2.除能开展常规血液检测外,还具备血栓监测、心肌酶监测等能力。
3.医院24小时提供医学影像检查诊断,包块X线片、CT、超声等。
(四)院前和院内创伤急救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以创伤救治为核心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急诊科和骨科牵头)
1.院前救治:院前急救设在急诊科,并加入本地120指挥中心。
2.医院24小时提供血型鉴定、抗体筛查、输血服务。
3.院内急救:办公室设在骨科,强化急诊科与各科室之间的信息交换,具有短时间内高效整合急诊科、外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输血科等创伤救治相关专科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的创伤急救流程,保证创伤急救绿色通道运行顺畅。
4.建立院前救治与院内救治之间的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严重创伤患者,到达医院后直接送达创伤复苏单元、重症监护室,需要急诊手术者可直接送达手术室。
(五)创伤中心信息化建设要求(信息科、远程会诊中心牵头)
1.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技术手段完成急救信息联动,具备院前、院内信息畅通交换功能。
2.通过信息化支撑,对伤者从受伤到医院得到有效治疗的各时间节点进行管理。对创伤患者的相关量表评分实现信息化、结构化,做到可查询、可统计、可分析。
(六)创伤中心区域转诊(远程会诊中心、医保科牵头)
1.与省、市级创伤救治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2.制定完善转诊标准和流程,即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省级、市级创伤救治中心转诊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标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