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工资
医院职工工资包含财政拨付工资、自付部分工资和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工资4部分。财政供养职工部分财政按照比例拨付81%,自付部分按照比例医院自筹19%。聘用人员工资100%由医院自筹,绩效工资100%由医院自筹。
2010年,财政供养人员217人,财政拨付工资695万元,医院自筹163万元;聘用人员113人,医院自筹137万元;绩效工资146万元。
2011年,财政供养人员218人,财政拨付工资717万元,医院自筹168万元;聘用人员139人,医院自筹186万元;绩效工资346万元。
2012年,财政供养人员212人,财政拨付工资709万元,医院自筹166万元;聘用人员161人,医院自筹207万元;绩效工资492万元。
2013年,财政供养人员215人,财政拨付工资813万元,医院自筹190万元;聘用人员211人,医院自筹248万元;绩效工资687万元。
2014年,财政供养人员215人,财政拨付工资824万元,医院自筹193万元;聘用人员241人,医院自筹338万元;绩效工资844万元。
2015年,财政供养人员216人,财政拨付工资991万元,医院自筹232万元;聘用人员264人,医院自筹354万元;绩效工资767万元。
2016年,财政供养人员214人,财政拨付工资1052万元,医院自筹247万元;聘用人员310人,医院自筹375万元;绩效工资977万元。
2017年,财政供养人员211人,财政拨付工资1149万元,医院自筹270万元;聘用人员325人,医院自筹467万元;绩效工资1120万元。
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206人,财政拨付工资1141万元,医院自筹268万元;聘用人员363人,医院自筹534万元;绩效工资1402万元。
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203人,财政拨付工资1195万元,医院自筹280万元;聘用人员388人,医院自筹628万元;绩效工资2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