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2025年10月13日
第十七节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室护士长和护理部。
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行为给予保密。
2.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100~200元现金奖励。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4.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5.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