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及患者身份识别管理

第十三节 护理会诊及患者身份识别管理

护理会诊管理

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

护士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日三项内容确认患者身份,不得仅以床日作为识别的依据。

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小儿和一级护理的病人,均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识别病人身份的重要标识。护士在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床头卡同时核对),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使用腕带前向病人或家属做好宣教,使患者或家属认识到使用腕带的目的及重要性。

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内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准确规范,项目包括:病区、床日、姓名、性别、年龄、住院日、诊断等。

在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填写交接登记本,双方签名。

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病区护士共同核对患者腕带标识上的内容,并与病历、患者或者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共同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等;术毕手术室护士应与病区护士认真核对腕带、病历,做好病人、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对无名患者在使用腕带时应注明:无名、时间、性别、住院日、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