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的银行系统
2025年09月10日
统一的银行系统
在联邦储备系统于1913年成立之前,美国的银行业混乱不堪。而目前在这一系统之外,混乱的局面依旧存在。任何一个不是很专业的人都依旧称自己为银行家,他们于存活与灭亡之间碰着运气——与他们的客户一道。那种认为美国有30,000个能独立运营的银行的观点是非常荒谬可笑的。对一家银行的一次挤兑可能是非常致命的,然而,如果有着适度的合作,整个银行系统就会联手来营救某个银行,使其渡过难关。在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以及斯堪的那维亚国家,银行之间通过统一的中央银行(central banking)或被称作银行分行制(branch banking)的系统保持着稳固的合作。相应的结果是,在1929—1932年的大萧条期间,法国仅有一家大型银行破产倒闭,奥地利和德国也各只有一家,英国和加拿大则一家都没有,全身而退;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仅在1931年就有2,550家银行暂停支付。
联邦储备系统内部是非常健全的,即使是在目前的体制下,其信贷政策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所有银行。但仅有统一的信贷政策是不够的。那些执行信贷政策的银行机构也应该提高应对破产的能力。大多数小型州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分行制而纳入到联邦储备系统中来。为此,可以采取某些措施,令那些游离于联邦储备系统之外的州银行感受到自己处于一种劣势地位。例如对于结算这些银行的支票征收服务费。1865年,联邦政府通过向州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征税,迫使许多州银行转变为全国性银行。目前,联邦政府正在尝试出台类似的税种,以便对非会员银行的存款货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