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要保持金本位制吗?

我们还要保持金本位制吗?

如果金本位制被彻底放弃,所有国家都采取一种有管理的货币的话,那么黄金兑换其他货币的地位就会被有管理的法定纸币所取代。这种情形我们在联邦储备系统中就可以看到。在联邦储备系统中,“法定货币”,例如银元和银券(从其法偿额远远高于其内在价值这个意义上来看,它们属于“不兑现”货币)就充当着会员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这种新的法定货币机制最好能以一种国际纸币为基础,通过签署条约使其在所有国家都成为法偿货币。[8]

然而,脱离金本位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美国。

英国脱离金本位制度的过程是这样的:1931年9月20日,星期日,内阁会议决定暂停执行1825年和1844年的《银行法案》,这两项法案规定英格兰银行有义务买入所有以每盎司标准金(11/12的纯度)3英镑17先令9便士的价格出售的黄金,并有义务在每盎司标准金3英镑17先令10.5便士的价格上向所有愿意购买的人出售黄金。关于这一决定的通知被送交到英格兰银行官员们的手中。于是,9月21日周一早晨银行一开业,银行官员们便不再买入和卖出黄金了。其实,银行官员们的这一行为是不合法的,直到国会于当天晚些时候通过了一项法案,正式暂停了黄金的买卖条款。

美国没有英国这种即刻制定法规的传统。当我们的参议院还在就这一问题展开争论时,我们的黄金已经被外国人和投机者抽走了,每家银行都被迫暂停铸币的支付。对于美国来说,似乎没有其他更加有序的脱离金本位制的方式是比较可行的。立法只能等到对经济的伤害已经发生才会姗姗来迟。

1932年,美国曾试图通过立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对黄金的买卖价格进行调整。制定该项法律的一个意图就是在紧急时期,把政府出售黄金(即用于各种偿付)的价格提高到一个极高的水平,从而使我们迅速脱离金本位制。换句话说,联邦储备委员会会大幅降低金元的重量。这一提案的最主要优点在于在政府真正采取行动之前,其意义可能不会被人所理解。但也恰恰是它不易被人理解这一事实最终使它没有得到采纳。

对于美国来说,脱离金本位制所遇到的一个最主要困难是存在着大量包含黄金条款的合同,这些合同规定,必须以“具有当前重量和纯度的”金币来进行支付。发行绿背纸币的决议证明了国会有着令美国的纸币成为法定货币的权利,该法定货币可用于支付这项法案出台前所订立的契约中约定的债务,这是千真万确的。然而,该法案只与那些普遍意义上需要进行货币支付的合同相关,而那些需要支付特定种类的货币(例如“具有当前重量和纯度的金币”)的合同则不受该法案的管辖。但布拉德利(Bradley)法官说:“我实在无法理解法院为什么会以多数票做出裁决,认定这项法案把那些规定以金币来支付的合同囊括进来的企图是违反宪法的。这一裁决将使为政府所争取的权力彻底落空。”

但有可靠的法律依据表明,从宪法的角度来讲,国会是没有权力废除那些包含黄金条款的合同的。

显然,应对这些包含黄金条款的合同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对合同的执行征收重税。税收的力量似乎是无限的。

然而,与脱离金本位制相伴而来的混乱和失衡在美国似乎表现得非常严重,以至于单单是出于这个原因,尽可能保留金本位制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还存在一种可能,值得我们在这里提一下。由于在今天,黄金并没有明显地起到增加其他货币的价值的作用,相反,它几乎完全是从其他货币那里获得其自身的价值,因此下列措施或许是可行的:(1)在法定货币(目前作为会员银行存款的准备金的那部分货币)的基础上增加足够数量的其他“法定的”不兑现货币从而使黄金变得过剩;(2)使这种不兑现货币也成为联邦储备银行券的准备金;(3)由于黄金丧失了作为兑现基础的地位,对黄金的更多需求也随即消失,这样政府就可以将黄金去货币化直到这样的程度,即不再要求以黄金来兑现,而是要求金币必须兑换成其他货币,其他货币则不可以兑换成金币。届时,黄金仍将与其他货币保持价值对等,仍可以服务于国际贸易余额的结算,也仍将在涉及黄金条款的合同中保持其地位。这一措施建议是由阿瑟·萨尔特(Arthur Salter)爵士最近提出的。

理想情况下,不兑现本位制要比任何金属本位制都优越得多;但正如阿瑟爵士所说的,直到有一天我们相信发行这些不兑现货币的政府不会滥用它的这一特权时,其优越性才会真正得到体现。如果并不是仅仅有一个国家支持这种不兑现货币的发行,而是有为数众多的国家都支持的话,那么安全性便提高了。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与之签订协议的国家滥用这一特权。

尽管黄金作为“曾经尝试过的最好的货币标准”的声望由来已久,尽管一些保守的金本位制追随者为力挺它最近做出了很多努力,包括国际联盟黄金代表团于1932年6月所做的多数派报告(这些多数派几乎是固执地、一成不变地信守这一传统),但它远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货币标准。

在保守的英格兰,居然有不少经济学家、商人和银行家支持将有管理的货币制度延续下去,这让人感到非常有趣。1931年10月22日的一份报纸引述了英格兰银行董事巴希尔·布莱吉特(Basil Blackett)爵士的一段话:

“我们一定要问的一个问题是,是否存在一种其他的国际本位制,比如说复本位制、混合本位制或某种非金属本位制,其效果要比金本位制更好。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目前采用这种制度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如果通过牺牲交易的稳定性,英国可以成为自身经济命运的主宰者,而不再受美联储或法兰西银行的牵制,并且可以给国内的物价水平带来一种实际的稳定,这种有管理的货币体系至少是值得一试的。”

金本位制太过受制于金矿的发现这一偶然事件的影响了,太容易受到各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操控了。在金本位制下,有时,由于某些偶然的因素令某些大型银行储备枯竭(就好比1931年英格兰银行所出现的那种情况),经济便会因此而突然陷入萧条之中。

而不兑现货币体制则可以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加强。我们知道,当前体制下的公开市场操作要求把不兑现货币注入流通领域中,或将其从流通领域中抽出,以保持一个真正稳定的物价水平;而相比之下,不兑现货币体系并不需要这么多的技巧。真正的萧条在不兑现货币体制下基本上不会发生。而一旦真的出现了萧条,政府便可以用不兑现货币来支付账单,而不用采取“平衡预算的策略”,这样便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既解决了公共融资的问题,又解决了通货紧缩的问题。

不兑现货币拥有一个不太好的名声,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它的缺点是纯政治性的,与经济无关,经济学家们不应当害怕谈及其缺点。过去的那种认为货币必须从其他事物中获取自身价值的观念已经被理论和实践所颠覆。在一战期间的瑞典,纸币变得比黄金更有价值,而黄金本是用来赋予纸币价值的。在乌克兰,一战期间入侵该国的德军将领发行了纸币,而当他和他身后的德国政府都在历史上谢幕后,纸币却依旧在乌克兰流通。在这两个例子以及其他我们还可以想到的一些例子中,纸币之所以拥有价值都并不是因为人们希冀某一天可以找政府将其兑现。我们自己的银券只能兑换成银元,其内在价值仅为25美分,且不能兑换成黄金。在1900年的金本位制法案颁布之前,甚至没有明确的平价政策。而且,如果我们要改变这种状况,使银券和银元不再是不兑现货币,而是可以兑换成黄金的话(比如同联邦储备银行券一样要求40%的黄金储备),那么结果将会削弱(而不是加强)我们的货币体系,增加我们黄金储备的压力,使得经济处于被洗劫或操控的风险之中,而这在任何时候都会迅速引发通货紧缩。

然而,更令人惊奇的是,我们现在随意发行的白银货币或纸币都是有着一种传统上的认可的。如果它们不是从前一代代传给我们,而是作为一种新的创意被提出,那么这种提议一定会遭到讥讽——它也本该受到讥讽。

而如果我们继承的是一个致力于价值稳定的合理、系统的不兑现货币体系的话,它在传统上也是会受到认可的。但如果这套合理、系统的体系是作为一种新的创意被提出的话,它很可能也会受到讥讽——尽管它本不该受到如此讥讽。

然而,很可能我们已经到了该认真考虑巴希尔·布莱吉特爵士的话的时候。无论如何,以不兑现货币体系来代替黄金储备的办法都应该被纳入到我们应对萧条的策略清单中(不考虑政治因素,它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想是非常理想的),否则,我们的这个清单就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