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银和黄金

关于白银和黄金

世界各国之所以主要采用金本位制,是因为金本位制有着悠久的声望,同时也是因为黄金是最为便利的国际结算媒介。那种认为黄金本身在价值上具有稳定性的想法是没有根据的;1932年(笔者写作本书之时),我们看到有如此多的国家都在脱离金本位制,其中一些国家还在寻求某些更为稳定的东西来取代黄金,由此可以想见,金本位制被各国普遍放弃或调整的可能性非常高。我们在上文中已经对其中的一种调整方式(“美元补偿”计划)进行了介绍。

另外一种调整方式则主要涉及白银地位的恢复,从而使白银和黄金一同发挥功效,以拓宽我们信贷结构的基础。

1926年,英格兰在印度废止了白银的通货地位,这引发了白银价格相对于黄金价格的大幅滑落,同时也造成了白银购买力的下降。中国这个目前仅存的银本位制国家,其商品价格水平的上涨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在正文中提到,金本位制国家出现的物价水平的下降已经对其商业和出口构成了伤害,而与此相对,银本位制国家出现的这种物价水平的上涨对其商业和出口则起到了促进作用。

恢复白银的地位将帮助金本位制国家扭转其相对于银本位制国家的这种不利地位。为此,美国值得拿出时间来实现白银价格相对于黄金价格的上涨。但这样做最主要的好处可能是我们刚刚所提到的,即拓宽我们的货币基础。有多种方式可以让我们达到这一目的。白银可以再一次成为法定的银行储备。这正是拓宽我们的信贷结构基础的目标。显然,目前(1932年)并没有充足的黄金来可靠地维持经济萧条前的物价水平。即使现在有足够数量的黄金,若干年以后,这种数量充足的情况也难以为继。这将意味着我们只能面对一种两难选择:要么任由物价水平下降,并对其给债务人造成的困窘状况坐视不管;要么让物价重返原来的水平,从而再次承受物价水平可能崩溃的风险。

无论如何,使白银重新成为银行储备的一种选择,都会有助于将物价水平更加可靠、持久地维持在适当的水平上。恢复白银的地位有诸多方式。其中一种方式就是采用金银复本位制(bimetallism)。但这种方式的效果不是太令人满意,因为它本身有着很高的不确定性。[7]复本位制迟早会转化为其中一种贵金属的单本位制。

还有一种方式是混合本位制(symmetallism)。但这种方式即使在政治上可行,也会要求立即脱离金本位制。尽管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方式非常可取,但实际应用起来却充满着诸多复杂的问题,例如包括“黄金条款”在内的一些合同如何处理(尽管我们已经指出,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而在实际意义上将这些条款废除掉)。

在我看来最好的一项计划是由小詹姆斯·H.兰德(James H.Rand Jr.)所提出的。他建议我们(能和其他国家一道就更好)像《谢尔曼法案》规定的那样以市场价格买入白银,手握这些白银,我们可以发行或随时准备发行新的金银币。这种金银币的1美元中包含40美分的黄金(兰德先生称其为40%的黄金储备),其白银的含量相当于我们当前流通的银元(silver dollar)中的白银含量。这些新的美元同银元一样,将成为完全法偿货币。而代表这些金银币(或金银条)的券证也将会发行(与银券多少有些类似)。

政府购买白银的数量不是没有限制的,一旦这种金银元真正值1美元,也就是说,其中所含的白银达到60美分,这种购买行为就会停止。60美分的白银加上40美分的黄金,这将构成一张足值的美元。此时,购买白银的行为就会停止。而当白银的价值超过60美分,比如说61美分,从而使1金银元的内在价值达到101美分时,政府就会转而卖出白银,而不是买入,直到1金银元的内在价值不再高于1美元。如果其价值再次降到1美元以下,购买行为又会重新启动。通过这种方式,金银元的价值将会保持或基本保持与面值相等。

这样的金银元可以用作储备,而黄金依然是本位货币。

白银的买入和卖出都应该有一个不可逾越的上限。白银的卖出量要以政府所拥有的白银数量为上限,而买入白银的上限则应以不放弃金本位制为原则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