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标:适应性保护与更新

三、研究目标:适应性保护与更新

“适应性”,该概念最早为达尔文提出,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生物学视野下适应性是指生物应对环境变化所做出的自我调节。适应性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也不相同,从生物生存本能的体现到人居环境概念的形成,涉及生物学、社会学建筑学等多个领域。聚落的形成与发展归因于其对地域的选择与适应,是其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在物质空间层面,聚落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其整体形态、街巷布局、院落组织以及建筑营建等方面;在精神环境层面,聚落的适应性主要是指社会环境对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以及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

根据《内罗毕建议》,“保护”是指对传统历史地区及其环境的鉴定、保护、修缮、修复及复原。“更新”是指针对现存环境中某些经济衰退、房屋年久残旧、设施落后以及居住环境较差的地区,为了使其恢复活力或满足居民生活所需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保护”与“更新”密不可分,是一个动态的循环。保护是更新过程中的保护,更新是在保护原则指导下的更新;同时,保护为更新提供依据并蕴含着更新,更新则是动态、积极的保护。

在本书中,传统乡村聚落保护是指对聚落环境空间以及历史建筑结构、形态等尽量维持原状,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原真性维护或修复;传统乡村聚落更新是指聚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历史地理、人文风俗、社会经济等因素影响,为了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聚落选址、形态以及内部结构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对原有功能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它是聚落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陈代谢。传统乡村聚落保护与更新模式在内容上主要涵盖以下三方面:保护,对现有空间格局和形态进行保护并加以维护,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改动;整治,主要是对现有环境资源进行合理应用和调节,一般只做局部调整或修缮;重建、新建或再开发,主要是指为了拓展更多的空间来提高环境质量,对环境中的某些内容进行剔除。而本研究的适应性保护与更新,具体来说就是针对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保护中的现状问题,基于对聚落自身特质的分析来确定契合聚落实际的发展导向,并以此为依据来拟定聚落保护与更新的总体策略与方法,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