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过程封闭速成

四、营建过程封闭速成

传统乡村聚落的营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自然历史层积的过程。聚落是一种自然演进的人类聚居场所,人们会根据不同时期生活与居住的需要自发调适与完善聚落环境。因而无论是民居、农田还是山林河流,村民既是聚落的创作者也是使用者,既是聚落的保护者也是聚落不断演进发展的推动者。而在当前传统乡村聚落更新设计中,尽管有少许“自下而上”的“自发营建”模式存在,但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由专业设计人员与管理者组成的“自上而下”的力量仍然是聚落开发建设的主导模式。为响应国家号召,资江流域各级政府自2003年开始积极大力推进乡村建设,专家体系也逐步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介入该组织系统。就现阶段而言,在乡村建设工作中,政府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并委托专业设计人员参与决策。然而,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下,这些专业设计精英长期以来主要为城市设计服务,缺乏乡村建设的经验与信念。在讲究“速度与效率”的当代,“村民参与”往往是一句口号,而“政府意识”却成为影响聚落更新的主要力量。许多聚落为追求传统风貌效果,在短时间内由政府“包办”,将整个村庄房屋一律改为“白墙灰瓦”,并给大量房屋增加“披檐”“马头墙”,因此乡村建设沦为了彰显政府业绩的资本。尽管经过“粉刷”,整个村落焕然一新,但是其原有的景观丰富性却遭受了破坏。此外,传统乡村聚落是由工匠与屋主共同营建的,即工匠与建筑师合为一体。然而在城市设计思维模式下,乡村规划师以及管理者并未深入评估并考察村民的实际需求,多是一味遵循专家意志,村民往往在方案确定之后才被“告知”。由于最终方案确定过快,其结果与需求通常背离,因此建成后聚落居民违章改建的情况屡见不鲜(见104页二维码内图10)。

总而言之,受经济利益、政治业绩影响,当前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营建过于注重“绩效与速度”,忽略了村民主体的需求,同时也并未把握好工匠与建筑师之间的尺度,因此无意中抹杀了传统乡村聚落自然演化的过程性与有机性特征,导致聚落营建效果不如人意,其营建的方法走向系统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