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落格局的整体延续

一、聚落格局的整体延续

“延续(sustainment)”的定义为:事物在后续发展历程中,始终遵循原初的状态发展或传承之前发展过程的一种现象。[149]传统乡村聚落整体格局的形成,有着漫长的演进历程,它是村民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及与周边环境不断磨合与协调所构成的空间景象,也是不同历史时期聚落文化的有机叠加。聚落格局保护框架如图5-8所示。

图5-8 聚落格局保护框架

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一)聚落山水格局的延续

传统乡村聚落的营建必然依托于一方水土,它不但是人们生存繁衍的襁褓,也是聚落文化产生的立足点。资江流域的区域自然环境的背景条件,使得聚落建设与发展大多必须依附自然基底环境。从初生阶段在技术因素的规限下以周边质朴山水等自然环境因素为主导,到发展阶段随技术力量的发展增强对自然环境的干预,再到成熟阶段在环境营造摸索中形成系统化方法对自然山水格局进行进一步层次化梳理,聚落的山水格局始终以所在地的自然山水环境为基底,保持着山水轮廓的有机延续。然而近年来,随着人为干扰的加大,聚落与自然环境间的有机联系被破坏。鉴于此,聚落现有山水格局的延续,主要包含保护与培育两方面。其中保护内容指向的是聚落的生态环境资源,主要包括清退生态环境的破坏点,对农田、山林、水体实施保护。培育的内容主要是在不改变现有空间格局的前提下,尝试农业转型,设立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带。

1.保护:自然环境综合保护

(1)自然环境破坏点合理清退

将当前聚落周围存在的自然环境破坏点全部予以清退(见154页二维码内图1),基于性质与现状不同,采取不同的对待原则。其中第一要务就是要对聚落禁建区现有采石场及水泥厂等严重占耕毁林、引起明显噪声与粉尘污染的场所,予以停业清退。

(2)农田、山林、水体保护

农田、水体、山林是聚落格局有机秩序得以存在的核心要素。对于农田,保护区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任何建设、侵占行为,包括挖塘养鱼与发展林果业等变更土地用途行为。山林保护需要严格禁止征占、破坏林地和砍伐行为,尤其是通过挖掘山体来进行农宅新建的行为。林区以外,对村落的5年生以上树木予以统一保护,建设用地应尽量避让,或至少进行移栽。水体保护需要禁止水体附近新建污染源、填埋水体,以及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进入水体等行为;同时还要适时疏浚水道,通过砌筑亲水堤岸、建设滨水绿化带等方式改善水体周边环境。

2.培育: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带设立

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大多处于田野腹地,视野开阔,其间的水系与田野交织,景观特别突出,因而适度改造与利用现有资源,逐渐建立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带,吸引人群进入消费,可以增加当地经济效益。因此,可以在不改变聚落主体格局的前提下,通过村域建设发展用地确界,将分散于聚落附近的水塘巧妙串联,结合山势起伏,以此营造休闲观光的农业带。如新化古桃花源的稻田规划(见154页二维码内图2),采取水稻—油菜轮作,除了对稻田进行再利用,还促进了农旅融合发展。

(二)聚落历史格局的延续

除了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整体格局的形成是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积淀与完善的结果,其中既包含使用者对自然的回应,也承载了村民生活的情感内容。因此,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整体格局的保护同样涉及时空的维度,需要通过对聚落发展演进动态的分析,把握聚落发展的客观规律,识别空间变迁过程中的恒定因素以及变化因素,科学选择需要重点保护的聚落对象。具体而言,应对能充分反映聚落起源动机的区位格局,体现区位发展机制的功能格局,相关职能性簇群、街巷和地标进行重点保护。在产业职能的聚落保护规划中,村落物质空间保护的重点应将聚落产业起源动机凸显出来;在商贸职能物质空间保护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保护及构建以商业贸易街区为核心的功能格局,充分利用以码头空间、商业街市等为代表的商贸活动场所,以及商铺、货栈、钱庄、商贸古驿道等关键的文化地标;在保护与规划军事职能性聚落过程中,应将那些记录聚落军事战争历史的文化地标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关注对聚落防御格局的保护;对于农耕职能型聚落保护,则需要将重点落在宗族文化遗产相关内容上,对能够充分体现聚落礼法规仪的典型地标在物质空间层面实施针对性保护。例如在具有产业职能的安化县东坪镇唐家观村(见154页二维码内图3)的保护规划中,村落应将能够充分体现聚落产业起源动机的选址、产业流程机制的格局,以及以生产作坊、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典型产业簇群、场所、地标作为物质空间层面保护的重点要素(见154页二维码内图4)。

在城镇化以及现代化进程影响下,上述对象通常会因为聚落整体格局的破坏而呈现碎片式分布状态。在此情况下,那些点状的单个历史遗址,通常很难充分得到展示并传播其聚落文化内涵,不利于发挥资源自身丰富的文化价值。因此,对资江流域传统乡村聚落整体格局的保护,有必要以聚落相关历史文化主题为中心,对那些具备同类文化属性的遗址要素进行有效的织补,在聚落、区域空间体系与其他相关聚落资源中植入关联性的保护对象,以此来构建系统化的文化脉络格局。围绕聚落的相关历史文化主题,织补具有同种文化属性的遗址要素,通过系统的空间规划,将关联性对象的保护融入整个聚落乃至区域的空间体系中,与其他相关遗产资源链接、整合为一组具有相同历史遗产资源的系统,形成完整的文化脉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