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的修复与拓展
(一)民居建筑保护分类
由于年代已久,桃林村传统木构架建筑早已是所剩无几。根据现场调研统计,除村口的老寨门以外的公共建筑文物,大多都仅剩下残垣断壁;仅少数几栋民居未被损坏,其他民居都需要修葺并改造,甚至新建。因此,对于桃林村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坚持“能留则留,能改则改,去伪存真”的指导性原则,尽其所能使村落更新以后依然保持生机与活力。基于以上保护与更新总体构架,对于桃林村历史建筑的更新,根据建筑的历史价值、风貌特征、建设年代、构成要素、建造方式等特征来加以编号,实施分类保护,主要分为选择性保留、适宜性改造、区别性拆除、适时性新建四大类。改造类建筑以及保留类建筑所占比例分别为67%、11%,拆除类建筑以及新建类建筑分别占比5%、17%(见207页二维码内图9、图10)。
1.选择性保留
对桃林村进行改造的目的是承续原有历史建筑的原真性,重塑空间场所的记忆。因此,对那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应保留其原有的格局、外貌,同时还要进行日常维护。
2.适宜性改造
对于村落危房,严格按照当地民居的空间布局与风貌进行改造。在改造工作实施时,设计师提前介入,根据住户经济状况,主导地域材料的技术革新工作,并将一些古典元素进行提炼处理,创造符合现代需求的建筑语言,寻求经济节约、传统延续、生态保护之间的和谐共融(见207页二维码内图11)。
3.区别性拆除
若一味照搬外来居住模式,盲目运用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那么极易对村落的原始风貌造成破坏。因此,在桃林村改造中,不仅要改造那些与传统风貌不符的建筑,拆除少数对村落整体景观效果产生影响以及妨碍交通的建筑,还应尽量避免将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以及空调外机安装在坡屋面上破坏村寨风貌,并对当前已经安装的这些设施采取措施进行隐藏。同时,对于影响村落风貌的灯箱、标牌、广告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拆除。
4.适时性新建
为适应乡村旅游开发,依据苗族非物质文化内容,在村落沿河新建了吊脚楼。吊脚楼建筑选择了半边楼、隔扇门、木制花窗等典型建筑符号,延续现有的景观格局,较好地保护了沿河风貌(见207页二维码内图12)。
(二)民居形态传承
桃林村的每个更新决策均以村落本身为立足点,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其中方案的讨论、确立以及实施过程都有村民参与,因此也体现了村落更新过程中的自省意识以及批判意识。对于建筑形态更新的主要依据是与居民共同讨论的改造导则。导则制定针对村落普通民居,在全面调研并分析村落现有的历史建筑后,初步总结了其历史演变特征,挖掘了具备历史延续性并且能够凸显村落特质的建筑要素。导则内容包括建筑各部分形体、色彩、檐口样式、顶坡度、门窗样式、铺装种类等各方面。这些内容均以直观图片方式表达,并装订成册以供村民阅读与使用。
1.屋顶
在具体改造中,保留原来的屋顶形式与结构。在材料以及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下,原有的屋顶材料以瓦片为主,也有一部分为杉木。随着工程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工艺已经逐步被淘汰,屋顶材料已经更换为沥青瓦片、杉木瓦片等,不仅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在视觉上也做到了和谐统一。
2.外墙
建筑整体形态的呈现,会受到建筑外墙的直接影响。为了更好地维护村落传统风貌,桃林村不仅保留了建筑立面传统的色彩以及材料,同时还在此基础之上加固了房间结构,粉饰了房屋的内外墙面;另外还针对新建民居房屋高宽比例、屋顶形式、墙体材料、立面装饰、细部构造等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并结合现代结构、材料的优越性,应用现代手法与工艺,合理变形、改造或重组传统造型,在保持其传统建筑风韵的同时,也强化村落的可识别性。
3.门窗
门窗是传统建筑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更新实施中,桃林村的建筑门窗应尽可能保留。对于有些破损的门窗,对其较小的部件进行更换,不予以整体拆卸。对于过度损坏的门窗,以原有门窗的形式、材料以及比例为参考,重新加以定制。
4.基础
桃林村建筑大多以砖石为基础材料,总体保存完好,只有在严重被水侵蚀或遭受恶性破坏的情况下才会利用混凝土、砂浆等材料重新嵌实。无论在颜色、填实方式还是组成上,新砂浆均和原有砂浆保持一致。为了避免对建筑造成较大的破坏,旧砂浆的修补均用手工完成。
(三)民居功能调适
对于建筑功能的更新,要尊重村民日常生活模式,并根据传统建筑多重性功能的基本特征来加以调适。堂屋作为户内核心空间,将其与现代客厅的功能布局充分结合;阁楼空间是桃林村农户家庭必不可缺的储存空间,因此在更新的过程中给予了科学安排;檐下空间作为户内外的过渡空间,首先考虑其使用功能的要求。针对传统的手工技艺制作空间,则兼顾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以及满足现代生活需求这两方面的要求(见207页二维码内图13、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