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随人走

(一)事随人走

所有的故事情节,都是人物性格的自我展示,即通常所谓情节是人物性格的历史。何以如此,因为从人性的视角处理题材,人物会携带着自我的需求和欲望,面对自己所处的具体生存环境,做出一种积极反应,表现出一种自为姿态。作品的情节和细节,是由人物发自内心的行为所组成的,其客观效果便是事件伴随着人的性格游走。在第一章里简析的几台优秀剧目,只要仔细反思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情节,无一不是源于人物的自我需求和欲望。有的剧作家编故事的能力很强,虽然故事很生动,人物形象却淹没在故事中。修改这样的剧本,就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把每一场戏的情节事件,设法转化为人物的行为动作。如;

陕西青年编剧张慕瑶创作了一部民族喜歌剧———《刘子清的小事》。笔者有幸率先读到初稿,异常惊羡。那故事描写得风生水起,异常生动,很是吸引人,几乎无可挑剔。可过后细细一琢磨,总觉得人物形象出不来。如何把故事情节转化为主人公的行为动作,转化为剧中人物的故事,就成了这个剧本质量能否得到大幅度提升的关键。后来,作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两次大的修改,剧本面貌大为改观。后来,著名导演陈新伊先生读到这个剧本,赞赏有加,并亲自出任艺术总监,组织主创班子,由汉中市歌舞团将其搬上舞台,参加了第9届陕西省艺术节。该剧虽然没有获得大奖,但主人公充满活力的喜剧色彩,其不凡的艺术品位,在所有参评剧目中应是别具风采的。张慕瑶本人也因此剧而荣获优秀编剧奖。

事随人走,将事件转化为人物的行动,是一部戏剧作品从人性的视角处理题材,真正塑造人物形象的特征,也是一部戏剧作品人物形象是否鲜明,能否进入艺术层面的标志。因为一台戏的意境,说到底就是人物的精神境界。如果人物伴随着事件走了,人的精神境界便无从谈起。当然,道理说起来简单,要落实在具体创作实践中,绝非易事。有的编剧甚至一辈子也迈不过这道坎儿,写出来的剧本,故事情节编织得热闹好看,人物形象就是立不起来。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从人性的视角处理题材,没有从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编织故事,而是先构思情节,编织故事,然后把人物置于情节中,装进故事的篮子里,结果事件喧宾夺主了,人物成了搬演故事的道具。

中国的传统戏曲以讲故事见长,但真正优秀的剧目是由人物的内在需求和欲望所外化出来的故事。像《游西湖》《窦娥冤》《铡美案》这些长久流传久演不衰的剧目,人物和故事相辅相成,和谐统一,堪称典范。但也有一些传统戏,是重故事而轻人物的。如《法门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与《游西湖》等剧目相较,就稍逊一筹。至于其中《拾玉镯》一场戏,至今作为经典,常演常新,因为那是一场做工戏,是以其优美而颇具情趣的表演而长久流传并赢得观众喜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