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冲突过程与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同一
黑格尔在阐述戏剧作品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的结尾时说;
这种解决(指戏剧矛盾冲突的和解)必然也像动作本身一样,既是主体的,又是客观的。[13]
所谓“既是主体的”,是说它是处于精神层面的。“又是客观的”,是说它又是处于生活层面的。这句话的完整意思是说,戏剧矛盾冲突的和解,呈现的是生活形态,表达的是精神内容。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个意思清楚地表述为;戏剧作品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包含着相伴相行的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矛盾冲突本身那种具有可看性的感性生活形态,它是客观性的;另一个层面是说它经由人物关系同时体现出作品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它是主观性的。黑格尔接着还说;
一方面互相对立的目的之间的斗争得到了平衡,另一方面个别人物把他们的整个意志和生存或多或少地放在他们所要完成的事业里,使得这事业的成功或失败,全部或部分的实现,所导致的必然的毁灭和显然对立的目的达到和平协调,也就决定当事人应得的一份,因为他原已将自己和他被迫要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了。[14]
他依然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深入讲解。所谓“互相对立的目的之间的斗争得到了平衡”,是说矛盾冲突的那种感性生活形态看似结束了,其实,人物是将自己的主体意志和人生命运放在了矛盾冲突过程之中的。矛盾冲突虽然结束了,人物却得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什么是“当事人应得的一份”,具体指的就是与矛盾冲突相伴相随的人物主体精神情感的不断积累,“自作自受”的精神收获。所以,他总结说;
戏剧的真正结局,只有在剧中人物和全剧的关键即动作的目的和旨趣完全等同起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情况下才有达到的可能。[15]
这就是说,作品精神情感概念的完整表达,要求我们必须将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这种感性生活形态和作品的精神旨趣看作是同一的。戏剧的真正结局,指的并不仅仅是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自身的结束,更重要的是指人物与他的行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精神收获。
由此可见,一台戏描写完整的矛盾冲突过程,绝不是像本章开头所说的为了有戏,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而是说这个过程,标示的是人物精神情感概念的完整流程。一台戏的情感概念,是与一个有机的感性生活形态同一的。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
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16]
黑格尔这里所谓“概念是完全具体的”,尽管指的是一种纯粹的思想和精神,完全与具体事物无关,但它的确道出了具体事物的内在特征。完整的矛盾冲突过程,就是作品精神情感概念由潜伏状态到逐步展开,以致最后实现的过程。因此,一台戏的矛盾冲突过程,就是作品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本身,两者就是一回事情。黑格尔还说;
对于一个艺术家,如果说,他的作品内容是如何的好(甚至很优秀),但只是缺乏正当的形式,那么这句话就是一个很坏的辩解。[17]
他的意思显然在说,没有离开了形式的内容,也没有离开了内容的形式,把内容与形式截然分开,这样所谓的优秀作品是不存在的。所以他说;
只有内容与形式,都表明为彻底统一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品。[18]
如何才算是内容和形式彻底统一的,即我们直观一个故事,能够感受到一个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通常我们讲矛盾冲突过程,总是说它表现了某种精神情感概念,其实这是一种不大科学的说法。它们之间不应该存在表现与被表现这种两张皮的关系。如果说,作品的矛盾冲突过程和作品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之间是一种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那就有点儿形而上学之嫌,即用形式逻辑那种理智的思维方式,将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割裂开来,一分为二,而不是合而为一。作品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就是那个有头有尾的矛盾冲突过程,那个有头有尾的矛盾冲突过程,也就是那个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
为了深化这一概念,不妨再举一个例子。由商洛市商州区山花艺术团创排的花鼓现代戏《紫荆树下》(获第8届陕西省艺术节优秀剧目奖),感性生活形态与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就是相伴相行的两个层面,但又是合二为一的整体;
该剧是由一个民间故事改编而来的,基本情节是:大哥田忠仁夫妻与其二弟田忠义、三弟田忠信及其妻子,依照祖训,共居一家,和睦相处。他们以开染坊为业,家道殷实,倒也其乐融融。后来,三弟媳妇秋梅受一个名叫西门柳氏的长舌妇挑唆,要求独立过活,闹着分家。老大田忠仁以宽厚为怀,无奈之下,一忍再忍,一让再让,将上好的田产,分给老三,甚至将自己的一份再分出一半,送与老三。不料,秋梅遭西门柳氏暗算,田产一夜间化为乌有,于是幡然悔悟,又回到这个大家庭,与大哥达成和解。
作为民间故事,原在告诫人们,自家之事,不可轻信外人言语。至于《紫荆树下》这个戏,在原民间故事的基础上,情节就丰富得多了,且复杂得多了,所表达的精神意蕴也随之得以大大提升,早已超越了原来民间故事的旨趣。作品经由三兄弟三妯娌的同屋相处,意在倡导家族门风的承续,弘扬中华民族的和合理念。田家门风的和合理念,在具体作品中,本身就是大哥田忠仁和三弟媳秋梅之间由于精神差异所演化的完整冲突过程。戏一开场,秋梅抱着刚满月的孩子认干爹,出门遇见衣衫褴褛的狗剩,便不想相认。大哥田忠仁出来,问清缘由,毫不迟疑,一锤定音,方才认了。这个情节让我们感受到,他是一个恪守传统的人,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做事的人。他的这种严谨的承继传统意识,甚至会外化在极其细微的生活琐事上。作品中有一个吃饭的情节:女儿凤娃在大人们未到之前,就率先坐上桌子,吃了桌子上的饭菜。这在今天看来,几乎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在田忠仁眼里,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虽小,传承祖训门风事大。他严厉地让孩子温习祖训,以示惩罚。一件不起眼的细微之事,竟然演绎出一整场戏。尤其是老三媳妇秋梅提出分家,田忠仁那种遗憾心情是显而易见的。他是在万分无奈之下,才说出“分就分了吧”。而恰恰是在分家的过程中,田忠仁那种深受传统熏陶的仁厚性格得到了层层深入的揭示。这个家,正是有了田忠仁这个大哥,家庭的绝大多数成员,遵循祖训,一言一行,其身上体现出来的道德品质,文化意味,无不令人动容。由于父母早丧,老三田忠信,甚至是在大嫂怀里吃过大嫂的奶长大成人的。就这一个细节,大嫂为母的形象,就深深铭刻于观众心中了。老二田忠义,其勤劳,仗义品质,敞亮豁达的性格,应是其大哥人品的重要补充和丰富。三媳妇秋梅这个人物,作为戏剧矛盾的对立面,原本也是一个心地善良之人,只是后来受西门柳氏的教唆,精神逐渐出轨。《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的醒世之言,通过秋梅这个人物,得到活生生的感性阐释。作品中有一个情节,导演是这样处理的:由于紫荆树死,才能分家,于是,秋梅夜半提着开水,要烧死紫荆树根,狗剩发现后,立即给树根浇上凉水,要救活它。紫荆树是死是活,直接涉及田家是聚是散,而标示的就是那个传统的和合理念的存亡。这时,凤娃坐在舞台边,高声朗诵《三字经》,一时间,舞台上所产生的精神撞击力量直入人心,促人猛醒。秋梅这个人物,从与家人互敬互爱,到闹着分家搞独立,又到回归到这个家庭,其精神情感流程,对大哥田忠仁的精神持守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陪衬作用。
戏剧人物与人物之间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与作品所要表达的精神情感概念既然是同一的,那么,就会提出一个问题;应该如何看待儿童剧之类象征性作品。其实,儿童剧的象征性与上述创作原理并不矛盾。它讲述的虽然是动物与动物之间的矛盾冲突过程,实际上,动物与动物之间并不存在那种承载着完整精神情感概念的矛盾冲突,那些矛盾冲突完全是戏剧主创人员有意识赋予动物的,显然叙说的也就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然,又该如何理解舞台上动物说人话呢?又该如何理解舞台上那些动物像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呢?儿童剧作为象征性的作品,讲一个故事,描绘一个矛盾冲突过程,意在言外地隐喻一个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如果按照黑格尔的意思,是所要表达的精神情感概念未能找到契合于自己的感性生活形态,于是才用人以外的事物来象征它。儿童剧为什么要用象征?就因为它是用儿童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的。儿童剧的象征性形式显然是幼稚的,少儿又何尝不是幼稚的呢?幼稚的形式与稚嫩的心灵之间,形成一种契合的同一关系,也就是感性生活形态与精神情感概念的同一关系。使这种稚嫩的内容与幼稚的形式实现同一,正是人的主体意识在艺术创作上的一个表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诸如儿童剧之类象征性艺术作品的矛盾冲突过程与所表达的精神情感概念也是同一的。
完整的矛盾冲突过程与人物完整的情感概念同一,是一个优秀剧目的突出特征。有的剧目,极不成熟,最为常见的毛病,就出在文本矛盾冲突过程未能与完整的精神情感概念达到同一。为掩盖剧本的先天不足,在二度创造过程中,导演别出心裁,花样百出,大肆铺张,大把花钱,看似漂亮,实则是用眼花缭乱的华丽外表包装一个羸弱不堪的病体。这就是黑格尔在《美学》中所讲的;
这样感性方面的富丽堂皇当然往往是已经到来的真正艺术衰退的标志。[19]
同时,他也讲过,作品表达的精神情感概念,是绝对,是理念,是神灵,是上帝,舞台是追求高尚精神的殿堂,是净化美好心灵的圣地,应舍得花钱。就像某些宗教活动,教徒们愿意将一切献给伟大的神灵一样。但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剧目本身应该是值得花钱的,其精神是值得奉养的。真正优秀的文本,该花的钱,还必须花。文本低劣,一味追求豪华包装,便不可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