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冲突是戏剧艺术与生俱来的美学特征
矛盾冲突作为戏剧艺术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与戏剧创造性地中和了其他艺术样式的某些因素分不开的。一如前述,它是把史诗的叙事特征和抒情诗的情感表达特征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黑格尔说;
在各种语言的艺术中,戏剧体诗又是史诗的客观原则和抒情诗的主体性原则这两者的统一。这就是说,戏剧把一种本身完整的动作情节表现为实实在在的,摆在眼前直观的,而这种动作既起源于发生动作的人物性格的内心生活,其结果又取决于有关的各种目的个别人物和冲突所代表的实体性。[2]
这段话的大意是;戏剧作品吸收了叙事文学的叙事性和诗歌的抒情性,是叙事原则和抒情原则两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它把文学作品中的叙事演化为舞台上的人物行动,另一方面,把抒情诗的内心情感外化为舞台上人物行动的根据。这样,就形成戏剧作品的一个突出特征;
戏剧中的人物摘取他自己行动的果实。[3]
所谓“人物摘取他自己行动的果实”,即人物自食其果。人物按照自己的内心去行动,自己承担自己行动所带来的后果,自己为自己行动所带来的后果负责。譬如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
俄狄浦斯出生的时候,父亲忒拜王得到神谕,说俄狄浦斯以后要杀父娶母,于是就把俄狄浦斯丢弃在荒山野岭。尔后俄狄浦斯被人抱走,成为国王波吕波斯的养子。他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将杀父娶母的神谕。为了逃避违反人伦的可怕命运,就离开了自己的养父母,向忒拜走去。在一个三岔路口,他与一个老人发生争执而杀了这位老人。老人就是微服出访的忒拜王,即他的生父。以后他以自己的出众才智,铲除了危害忒拜的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被忒拜人拥为国王,并娶了前王的王后,即他的生母。就是说他杀父娶母,自己毫无所知。这个悲剧在刚开场时,描写瘟疫笼罩忒拜。按照神谕,必须找出杀害前王的凶手,否则全城人将死于瘟疫中。这时,受到人民爱戴的俄狄浦斯,已经登上王位16年,他千方百计追查凶手,最后发现凶手竟是自己。他于是刺瞎自己的双眼,离开了忒拜。
俄狄浦斯就是一个自己摘取自己行动果实的人。神说他要杀父娶母,他便千方百计逃避这个厄运,不料,他又刚好落入神的圈套。按说,他杀父娶母,完全是无意识的。他不知道啊!人常说,不知不为过。但是,话说回来,尽管俄狄浦斯一再躲避神谕,但躲来躲去,毕竟没有逃脱神的圈套,杀父娶母的后果说到底是你自己造成的。于是自己惩罚自己,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儿流浪远方。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也同样。作品描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其父复仇的故事。哈姆雷特的性格是分裂的,一方面他是精神上的巨人,一方面又是行动上的矮子。他吞食复仇失败的恶果完全是他优柔寡断的行为所造成的。作品中描写他和他母亲见面一场戏,他有一段表白,就完全表现了他精神上的这种两面性。他一边心怀复仇的烈焰说;
“我简直喝得下热血,
干得出青天白日所不敢正视的
恨极的勾当了!”
一边又说:
“我的心可不要迷失本性,不要让
尼禄(古罗马杀母的暴君)的灵魂钻进我坚定地胸怀。
我尽管凶狠,可不要变成忤逆;
我对她,口要出利剑,手不用尖刀”。[4]
当然,哈姆雷特复仇,并不是要杀他的母亲,只是要像他的父亲的幽灵告诉他的,“让她由天罚,让她受那些长到她内心的荆棘无情的刺痛吧”。但从他的这种心态,可以看出他性格的寡断和柔弱。事实正是如此,当国王独处,他一剑完全可以结束他的性命的时候,他却认为;
我现在解决他
却是趁他正在把灵魂洗涤清净、
准备成熟的时候,这能算报仇吗?
不。
收起来,我的剑,等一个更凶的机会,
等到他喝得烂醉了,等到他在发怒,
等到他在床上放纵乱伦的欲情,
等到他在赌博,在诅咒,或者在干什么
一点也没有得救希望的勾当———
那才砍倒他,叫他的两脚跟踢着天,
叫他的灵魂像地狱一样的漆黑,
直滚进地狱。[5]
哈姆雷特为父复仇失败,是他优柔寡断的性格造成的。他的悲剧结局,也是自己吃自己的行动所酿成的果子。
扯得远了,言归正传。由于戏剧人物处在特定环境里,本着自己的意志和意欲,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行动,必然要与处在同一特定环境中的他人,也是本着自己的意志和意欲,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行动发生碰撞。于是,戏剧矛盾冲突由此产生。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
个别人物也不能停留在独立自足的状态,他必须处在一种具体的环境里,才能本着自己的性格和目的来决定自己的意志和内容,而且由于他所抱的目的是个人的,就必然和旁人的目的发生对立和斗争。[6]
人物都是生活在具体的生活环境中的,他不可能不与别人发生关系。他肯定是按照自己的性格,携带着自己的生活目的来行动,这就必然要与旁人的行动与目的发生矛盾。在这段话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物的目的和行动是“个人”的,所以人物与人物之间思想观念是有差异的,是这种差异性形成了人物与人物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特定的情境中,人物一动作,就会旁及他人,引起矛盾。如豫剧《焦裕禄》第一幕;
众多村民出外逃荒要饭,县委副书记顾海顺大约觉得这有损于当地政府的形象,阻拦大家不要外出。新任书记焦裕禄却理解村民的生存困境,深情地向大家鞠躬道歉,目送大家出村,叮嘱大家一路走好。两个人,两种想法,截然对立的观念,自然就形成了矛盾冲突。
人的精神是一个复杂的聚合体。在伦理社会中,人的所有的行为都有他精神上的对立面。就说国家和家庭吧,在通常情况下,两者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家庭养育了人才,人才为国家效力;人才在社会上有所作为,是对家庭走出来的人才的一种认可。但是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人,一行动就有矛盾产生;你要去扶贫,孩子谁来接送?作业谁来辅导?有病的父母谁管?你为了国家的事情,半年不回家,做妻子的或者做丈夫的,心里有没有怨言呢?这种矛盾同时存在于当事人自身,因为忠孝不能两全呀。黑格尔在他的《精神现象学》的伦理一章里,专门谈到这个话题,这就是;人的伦理行动是如何把矛盾冲突产生出来的。黑格尔说;
现在,由于一方面,伦理本质上就在于这种直接的决定性,因而对意识而言,只有一种法则是本质,而另一方面,这两种伦理力量在意识的自身中都是现实的,他们获得了相互排斥和相互反对的含义,———它们在自我意识中是自为的,就像他们在伦理王国中仅仅是自在的一样。[7]
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有自我意识的人一旦行动,就会引起矛盾。人生活在这个伦理社会中,一方面你是国家的人,另一方面你又是家庭的人,这两者对你来说,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国家义务和家庭生活都是分不开的,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国。你既要在家庭生活,也要在社会上立足,这两种伦理力量在一个人的意识中都是现实的,但他们又获得了互相排斥和互相反对的含义。为什么又互相反对?因为你的行为只选择了一种,但这两种又都是现实的,两种伦理力量岂不是相互排斥和反对吗?你只选一种,那么你就要排斥另一种,甚至要反对另一种。本来它们在宏观上是平衡的,但到了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人那里,一行动,就要引起矛盾。对于戏剧作品来讲,这种矛盾往往是走进主人公内心的,因而是更为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