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论题的研究现状

二、有关论题的研究现状

(一)关于表达失范的研究进展

在CNKI数据平台上以“失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共获得2 305篇文献。从文献发表的时间来看,相关研究的数量自2001年开始逐年快速增加,至2010年进入下降通道。其中,涉及伦理失范、道德失范、网络道德失范、行政伦理失范、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的文献较为集中。以“网络失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仅有文献65篇,其中有3篇讨论失范言论问题。由此可知,已有研究对表达失范行为的探讨尚不充分,作为微博中坚力量的大V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关于大V表达失范的分析尚未进入舆论场相关研究的视域。在展开针对失范行为的研究之前,有必要先从基本概念的角度厘清其内涵及外延。

1.失范是对既有规范的突破

“失范”的概念最早在法国社会家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的《社会分工论》中得到阐释,后又在他的《自杀论》中得到发展。渠敬东认为,涂尔干的失范概念是指一种与正常现象相反的反常现象,本质是社会在个体身上不充分在场的结果[35]。社会失范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由社会规范控制,而这种控制是基于完整的、没有冲突的社会规范体系,因此,失范集中表现在对社会既有规范的突破。

规范广泛存在于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用于连接人与人并达成处理事物既定规则的共识,以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王珍等在《农地流转:失范与治理》一文中深入分析了农地流转中的失范问题,他们发现失范的表现集中在农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政府干预不当、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农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缺位、农地非农化加剧土地危机等方面[36]。曾小军在《适度干预:政府在民办高校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政府在对民办高校的干预中存在失范行为,主要表现在对民办高校办学与学费定价过度干预、对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缺乏干预以及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扶持干预不足等方面[37]。冯春、黄静文在《网络慈善失范现象及其治理》一文中对影响较大的网络慈善失范事件进行归纳整理,将网络慈善失范现象概括为四类,即求助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网络慈善诈捐骗捐事件频发、善款使用透明度缺失、网络募捐平台存在谋利行为、网络慈善沦为非法活动的工具[38]。可见,失范现象存在于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主要表现为制度性失范和道德性失范。

2.源于价值观念错位的表达失范

失范往往表现为个体与社会规范的割裂,当失范行为发生并造成影响时,往往已经给社会带来破坏性后果。失范行为的实施过程往往会伴有言语形式的表达:对于个体而言,言语是表达内心想法的手段;对于人际交往来说,言语是交流建立并形成共通意义空间的依据;对于群体来说,言语则成为凝聚共同价值观的基础。基于此,人与人、人与社会矛盾关系的产生往往与表达失范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张军在《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失范与引导》一文中指出,价值观念失范呈现的是价值观念体系变迁与整合过程中的某种过渡形态,是价值观念承载者由于价值实践思维的混沌而导致价值实践过程中的行为异动或无所适从的状态与倾向[39]。价值观念失范源于社会转型而显于社会行为,最直接的表现即为话语方式的失范。何海翔在《后危机时代:媒介话语表达风险及其治理》一文中指出,媒介话语表达已进入后危机时代。他将媒介话语表达定义为公民话语权借助大众传播技术的一种新形式的实现与提升,在多样性媒介话语表达与情绪、态度、心理和各种诉求勾连的情况下,会产生诸多矛盾和问题,进而增加现代社会的风险性[40]。所谓“媒介话语表达的后危机时代”,本质上揭示的便是公民新闻出现后,在新媒介渠道上拥有话语权的公众可能会带来媒介话语表达失范的现象。

3.表达失范在新闻传播领域的表现

表达失范作为失范行为的一种表现,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层面的言语冲突性,对社会规范的破坏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传播研究者聚焦于新闻的本质特性,以新闻传播的特点为基础,分别从宏观的载体差异表现、中观的新媒体表现、微观的新闻报道表现层面进行分析,对新闻传播领域表达失范的种种表现有相当充分的概括。

宏观层面的分析聚焦于传播网络化后带来的新表达失范现象,涉及制度建设、心理与道德等领域的失范行为。陈联俊在《虚拟社会中的制度失范与治理路径——基于社会管理的视角》一文中,深入探讨了虚拟社会中的管理方式,从规范的顶层设计层面分析规范实施过程中的失范问题。文中指出,虚拟社会中的制度失范主要表现在制度方向性失范、制度系统性与规范性失范、制度创新性失范等方面[41]。覃孟念、陈华明在《传媒伦理道德的失范与规范》一文中指出,新时期我国传媒伦理道德观的失范,主要表现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媚俗煽情三个方面[42]。彭小兰、李萍在《网络道德失范的类型、特质及其应对路径》一文中认为,网络道德失范既是一种文化价值的失范,也是网络心理行为的失范,实质上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实践方式的失范,并对网络道德失范的类型展开了五个层面的分析[43]

中观层面的新媒体表现研究分别从不同角度梳理了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呈现出的表达失范行为。何萍将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的表达失范概括为“失真”“失品”“失慈”“失向”四个方面:“失真”表现为新闻内容的虚假、歪曲或夸大;“失品”体现为真实性、客观性的稀缺,内容生产趋向低俗化、娱乐化、煽情化;“失慈”强调道德性的缺失,导致新闻内容低俗、庸俗、媚俗;“失向”则表现为对公众价值观的误导[44]。许媛在《新媒体舆论导向偏差的表现与规避》一文中指出,新媒体舆论导向偏差是表达失范的典型体现,具体表现为转移新闻事件核心造成公众骚乱、刻意丑化事件人物加剧公众偏见、报道具有标签色彩导致舆论“一边倒”等[45]。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是人在社会交往中形成并应共同遵守的社会共识,其中,道德是法律形成的基础,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则依靠公众舆论和个体的内心教化,不同的失范表现会造成不同强度的负面影响。刘雪英在《我国网络新闻传播的失范及治理浅议》一文中将网络新闻传播失范的具体表现分为品行失范和道德失范两类[46]。刘正祥在《网络言论的失范及其法律规制》一文中指出,网络言论失范的表现主要有侵权性网络言论、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网络言论和非道德网络言论[47]

微观层面的新闻报道分析大多从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其中表达失范的实际表现。展江、刘亚娟在《江歌命案何以成隔海打牛的“舆论审判”?》一文中提出,关于“江歌案”的媒体报道掺杂了法律和伦理道德问题[48]。罗君在《狂欢与宣泄:情感类自媒体标题的失范表达——以微信公众号“咪蒙”为例》一文中,以流量大V咪蒙的微信公众号为例,挖掘其标题制作中出现的传播失范行为,指出当中存在的五大失范问题:色情媚俗,“性暗示”词语频现;措辞夸张,“标题党”现象盛行;盲目煽动,“情绪化”观点频出;用语低俗,“暴力性”言论充斥;故弄玄虚,“迷惑性”信息交织[49]

上述研究成果已将新闻传播置入社会秩序的讨论框架,对表达失范研究的纵向展开有明显的引导作用。表达失范虽是失范行为的一种表现,却不仅仅体现在某个社会结构或某种社会层面中,而是广泛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现有研究文献集中从某个角度或某个方面探讨了表达失范的多样化表现,但对失范的概念性界定尚不充分。

4.微博与新浪大V的行为失范

依托于网络空间提供的半匿名环境,微博用户可以将现实身份隐入后台,以新的形象在虚拟社会中进行自我表演式的交往,在宣泄个人情绪时错将网络空间视为超现实的存在,因此更容易产生个体失范行为。陶鹏在《网络社群意见表达失范现象的探析与应对——基于微博特定语境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基于微博语境的网络社群,组织机构呈现明显的松散化特征,缺乏明确的组织章程与统一的管理制度,它们的意见表达经常会因为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泛滥而出现失范,加剧了网络言论市场混乱的现状,使虚拟社会管理面临更多的风险[50]。董广安、刘思扬在《“双微”环境下移动网络公共领域的失范与对策》一文中提出,在“双微”环境下,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权力逐渐下放,移动互联网用户在一些热点事件的形成与发展中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公共领域的原有规范受到挑战。在移动网络公共领域的讨论中,存在理性、批判性与平等性不足、碎片化、同质化信息表达过多、谣言泛滥、缺少法律保护等失范现象[51]

在传统媒体时代,严格的秩序把关使传播内容保持了专业性,而新媒体尤其是微博社交媒体的诞生,在给予公众表达平台的同时,也因开放性和规制的缺失而使之成为表达失范行为的聚合地。郑素洁在《博客失范的成因解析》一文中,将“博客失范”定义为网站和博客用户因没有遵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而表现出的传播伦理缺失等行为。造成博客用户行为失范的原因主要有:网络实时性的快捷、把关人的缺失或不到位、个人意见的多样性等[52]。高一飞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一文中指出,博客使案件情况的传播速度更快,几位经常在网上发表案件信息的著名律师也是新浪大V,在不传播谣言、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进行影响力巨大的媒体宣传[53]。靖鸣、祁丽婷在《我国微博侵权现象、特性及其对策》一文中认为,微博侵权是一般侵权的延伸,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并将微博侵权主要分为著作权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侵害、姓名权侵害、名称权侵害、商标专用权侵害六种类型[54]

大V作为微博平台中拥有身份加持的认证用户,粉丝基数和网络传播的链式结构成为他们提升话语权的手段,其微博内容也依托话语权而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成为微博平台舆论生成和扩散的中心点。但在资本追逐和流量竞赛的趋势下,新浪大V的表达失范行为已然超越个人态度表达的叙述而产生更为恶劣的影响。徐佳在《“微时代”背景下高校校园舆论引导机制及实践路径》一文中强调,网红类意见领袖是“行走的”IP,往往承载着资本逻辑、鼓吹感官享受、消解文化价值,虽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但是他们更倾向于用娱乐化的形式解读热点事件,对社会价值观有明显的负面影响[55]。因意见领袖高频转发而增强的社会影响力也会进一步扩大表达失范行为的负面影响。兰甲云、杨子文在《“微时代”高频转发下意见领袖的网络失范行为及其治理》一文中指出,“微时代”中意见领袖的内容总会得到高频转发,而信息的错误传递则会引发各种问题,他们的网络失范行为主要有:高频转发错误信息加快谣言扩散,扰乱社会秩序;高频转发与传统价值观相悖的不良信息,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高频转发恶搞信息,会削弱受众的创新及思考能力;高频转发容易造成版权侵犯等[56]

(二)表达失范治理

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传播载体更加多元,也更趋复杂,导致网络空间中的表达失范行为频现,研究者的关注点已经从具体失范行为的梳理转向失范行为治理层面。现有的研究文献主要从表达失范主体入手,有针对性地探索治理之策。

1.政府官员失范治理

各级党政领导和官员群体是我国公权力的实践主体,官员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和社会稳定。我国官员的失范问题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如贪污腐败、精神懈怠、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失范行为极易招致公众反感。长期以来,我国官员的道德问题一直被视为道德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纠正官员失范行为、加强官员道德建设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学界关于公职人员行为失范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很多,分别从理论建构与失范表现等方面展开。

在系统理论研究层面,研究者从宏观层面对公职人员的失范行为进行了概括。孙培熙在《公职人员行为失范的火山理论》一文中提出了公职人员行为失范的“火山理论”,进而指出,对于“失范火山”的治理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对公职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养,加大媒体和民众的监督力度[57]

政府官员的道德伦理失范问题也颇受关注。袁俊、邢佳在《官员道德“失范”表现及治理路径》一文中深入分析了当前官员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和主客观因素,研究加强官员道德建设的治理路径,提出要健全完善官员道德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官员道德建设法制化进程、加强官员自身的人格修养等[58]。魏岳在《廉洁政治生态构建中德治的内涵解读及推进策略》一文中分析了多元化价值时代领导干部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方式和发生根源。文中提出多项治理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建立领导干部道德失范监督科学体系;委托第三方对领导干部的失德行为进行定人定项监督;利用新媒体对领导干部的失德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失德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组织党政机关对领导干部的失德行为进行巡察监督[59]

针对政府官员的行政行为失范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较注重行政人员责与权的平衡。谭开翠、王红雨分析了行政伦理规范的重要性以及公务员行政行为失范的伦理规范原因,提出要构建简明而完备、统一而协调的行政伦理规范内容体系,严格界定公务员的行政权限和行政责任;创设行政伦理规范的执行和监督机构,强化行政伦理规范的执行和监控效力;建立行政伦理价值观与社会成员价值观之间的灵活调适机制[60]

2.媒体表达失范治理

近年来,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针对舆情事件的报道中,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刻意制造新闻噱头、侵犯当事人隐私等失范现象。媒介失范的出现是由于媒体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沦丧和社会公众盲目跟风共同导致的结果[61]。人民网新媒体智库对2015年媒体失范报道进行了盘点,发现失范报道的发生载体已从报纸等传统媒体向微博、微信及客户端延伸,失范事件从以往的错别字向假新闻、报道专业性不足等扩散,罔顾事实、制造噱头的现象增加。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媒体失范报道经由各种载体广泛传播,影响力日益扩大[62]

有学者以犯罪新闻、医患纠纷、明星涉毒报道等不同主题的新闻报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各类报道中的媒体失范行为与规范对策。王军、刘庭梅在《审视失范视角下的性侵害报道及规则》一文中分析了性侵害报道存在给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侵犯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对受众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舆论审判等失范行为。他们还提出,性侵害报道应秉持善意、良知、最小伤害等原则,需要尊重无罪推定原则,报道不超越诉讼程序,采访时要避免二次伤害,使用权威消息来源,不进行恶意倾向性报道,必须遵守法律规范、遵循伦理规范[63]

自媒体营造的舆论环境自出现伊始就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在自媒体时代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局面。近年来,自媒体在众多案件审理过程中尽显威力,一些热点案件如许霆案、邓玉娇案、吴英案、药家鑫案、复旦投毒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杀人再审案、念斌无罪案、江西高考替考案、山东非法疫苗案、人大硕士雷阳致死案、对聂树斌杀人案再审案等,均引起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网络自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热议[64]

在媒介表达失范行为中,“媒介审判”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江歌命案何以成隔海打牛的“舆论审判”?》一文关注发生在日本的刑事案件“江歌案”中表现出来的跨国“舆论审判”,以媒体尤其是自媒体的表现为重点,针对部分媒体未能达到司法报道专业水准以及一些自媒体无视法律等导致网络舆论中出现道德讨伐、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乱象,从司法案件报道应遵循的基本专业需求的角度,提出当下公民(包括媒体)信息素养和法律常识亟待普及和加强[65]。邱康乐在《对互联网背景下“媒介审判”的理性思考》一文中论述了互联网背景下“媒介审判”的特点,分析了其背后的多元化诉求以及负面影响,进一步探讨了防范“媒介审判”的策略,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自主把关体系,重视职业素养培训,同时要宣传我国网络舆论监管法律法规,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理性引导受众[66]。彭新林、王磊在《论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及其解决》一文中指出,要处理好新时代条件下我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应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注重价值平衡,严格区分事实与评论,并确立重大过错规则[67]

何海翔在《后危机时代:媒介话语表达风险及其治理》一文中分析了后危机时代媒介话语表达出现的新特征和引发的风险性危机,并且提出了后危机时代媒介话语表达的治理策略:加强媒介话语的互动议程设置;完善媒介对话机制,促进话语融合与互动;加强媒介话语自律;提升媒介话语治理能力[68]。“@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缉毒女警真名与照片的做法属于典型的媒体表达失范事件,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应做到求新求快不能忽视求真求实、还原事实需避免噱头、强化审核避免业务失误、坚守媒体责任与伦理等[69]。何萍在《我国网络新闻传播的失范及治理浅议》一文中提出,要加强对网络新闻的管理,增强部门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实行网络实名注册机制;严格遵守网络新闻内容的审查程序;增强道德伦理观念,营造良好的网络新闻环境[70]

3.网络空间失范治理

关于网络空间失范的治理研究硕果累累,研究领域已覆盖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等多个传播渠道。陈联俊在深入分析虚拟社会中存在的制度失范现象后提出,需要通过构建全球治理模式、民众自我治理、软实力和软规则、网络纠纷处理机制等措施探索治理的新路径[71]。田维琳认为,网络信息伦理缺失的治理策略可以从五个方面考虑:一是道德教化;二是舆论引导;三是健全法律;四是技术创新;五是社会监督[72]

微博空间的失范表现受到研究者的较多关注。微博侵权可分为著作权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侵害、姓名权侵害、名称权侵害、商标专用权侵害六类,应通过完善相关网络侵权法律、提升微博用户媒介素养、提高微博运营商管理水平等相应对策来纠正失范行为[73]。陈晓静通过分析“王宝强离婚”这一网络公共事件发现,网络公共事件在微博传播中的言论失范现象主要有微博语言暴力、谣言泛滥、隐私侵犯以及群体极化四个方面。微博言论失范的治理措施可以从把关技术、用户主体、外部环境三个维度展开:要将道德因素嵌入把关过程,提高微博言论把关质量,主动开设官方账号;在微博主体自律方面,普通用户应坚守道德底线,运营商和企业用户应承担社会责任,意见领袖要注重正面引导;在微博外部环境优化方面,要构建有效的微博使用规范,政府须提高监督治理效果,传统媒体应加强与微博的互动[74]。张冠文认为,微博话语秩序的建构就是要控制和监督影响其生产的因素,消除这一话语权对社会的危害。因此,需要政府机构加强立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流媒体的报道时效,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议程互动;微博服务网站要完善自净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鼓励民间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管理,遏制微博话语的失范;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微博用户的媒介素养[75]

网络慈善失范、微博打拐、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突发事件等特定领域内的失范现象及其治理也是研究者偏爱的议题。冯春、黄静文在分析网络慈善失范现象及原因之后提出,规范网络慈善需要强化网络慈善信息审核、加强公开透明制度建设、强化对网络慈善平台的治理并推进法治化治理[76]。周定财、李晗芬认为,在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与新媒体的沟通与协商,同时也要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培养一批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意见领袖,完善监测机制以规范意见领袖的言论,要加强与意见领袖的交流与沟通,鼓励他们给出建设性的建议[77]。刘毅、李桂凤提出,新媒体时代网络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机制构建需要确立舆情引导主体,将政府和媒介共同作为实施主体,根据网络突发事件发展不同阶段的传播特性构建系统化的舆情引导机制[78]。郑素洁针对当今博客失范现象及由此衍生的系列问题提出,防范博客失范现象需要在思想上强化博主及访客的法律法规意识,在内容上有效行使网站把关人的职责,在技术上加大网站对博客的控管力度,在手段上提升博主的传媒素养和道德观念[79]

网民也是网络失范治理环节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他们一方面能够监督政府部门、意见领袖,另一方面也需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刘鸣筝、陈雪薇通过调查问卷,从使用能力、评价能力、分析能力三个维度探讨了我国公众的媒介素养现状,发现公众对新媒体的权威性评价不高,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部门账号没有建立起足够的权威性。因此,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进行必要的权威认证,并及时更新内容等,努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80]。邓涛肯定了新媒体把关的必要性,并且提出新媒体把关应该从政府把关、网站把关和网民自我把关三个层面入手。政府把关属于宏观层面,是对网上信息整体内容来源与导向的把关;网站把关属于微观层面,通过对传播内容的选择、加工、优化结构等途径实现。要积极主动地应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搭建政府与网民迅速、高效沟通的有效平台;建设网络事件监测体系,健全网络舆情预测与预警常态工作机制、扶植代表正确舆论导向的意见领袖,实现把关与疏导相结合[81]

4.网络意见领袖表达失范治理

现有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很少直接冠以“新浪大V行为失范”之类的名称,但相关研究领域涉及公职人员失范、网络媒体失范、微博意见领袖的引导管理等,在一定程度上为本研究提供了参考,也为新浪大V表达失范的规范治理留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中山大学张志安教授主编的《中国微博意见领袖研究报告》是国内首个以微博意见领袖为研究对象的报告,报告指出,以微博意见领袖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主体受到情绪狂欢、粉丝经济等影响,在虚拟空间的表达失范问题日益显著。近年来,部分大V在不同利益因素的驱动下,通过微博等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湖南大学杨祺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微博意见领袖行为失范主要是指他们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相背离,并对社会道德规范或法律法规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文中将微博意见领袖的失范行为概括为七种:传播谣言、进行骂战、发动约架、传播民粹主义、助推群体极化倾向、线下失范行为以及其他失范行为[82]

现有研究大多针对网络意见领袖的失范行为提出规范对策,多元治理观已经得到诸多研究者的认同。有研究者从评论、转发、可信度三个方面分析微博意见领袖的影响力,认为治理微博舆论场的乱象需要四管齐下:政府完善微博意见领袖管理法规,加强监管;微博平台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微博意见领袖增强自身媒介素养,培养公信力;网民增强理性意识,提高自身辨别能力[83]。还有研究者指出,微博意见领袖行为失范的社会治理应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配合企业与意见领袖自我管理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过程,因此,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互联网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自我道德建设[84]。通过对高频转发下意见领袖的网络失范行为进行分析,兰甲云、杨子文提出,意见领袖网络失范行为的治理需要意见领袖加强自身的道德伦理修养和个人媒介素养,扮演好信息中介的角色,增强个人的法律修养,知行合一,做现实和虚拟两个世界的领袖。同时,还需要借助外力规范意见领袖的行为,营造优良的传播环境,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创新技术、加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建立规范的评估体系、引进并培养不同领域的人才作为意见领袖[85]

【注释】

[1]王淑伟、谭园玲:《微博公共事件发生机制分析》,《新闻爱好者》2011年第19期,第10—11页。

[2]燕道成:《微博的传播形态与本土化发展》,《中国青年研究》2011年第2期,第34—40页。

[3]朱燕丹、靖鸣:《微博“大V”影响力研究及其思考》,《青年记者》2016年第10期,第57—62页。

[4]潘智琦、靖鸣:《微博“大V”话语权边界及其有效行使》,《新闻爱好者》2017年第4期,第7—10页。

[5]杨晓霞、靖鸣:《“大V”传播研究的现状、问题及未来研究思考》,《新闻知识》2014年第2期,第6—8页。

[6]《〈咬文嚼字〉公布2013年度十大流行语》,中国新闻网,2013年12月19日,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3/12-19/5637947.shtml,最后浏览日期:2021年2月22日。

[7]靖鸣、杨晓霞:《微博“大V”的特征与构成分析》,《新闻与写作》2014年第2期,第36—39页。

[8]朱燕丹、靖鸣:《微博“大V”影响力研究及其思考》,《青年记者》2016年第10期,第57—62页。

[9][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第二版),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

[10]叶穗冰:《微博大V话语霸权研究》,《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8期,第72—77页。

[11]于德山:《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的话语失范行为分析》,《今传媒》2015年第7期,第4—7页。

[12]高欢欢、耿绍宝、康宇坤:《从“网络大V”看自媒体时代的传播伦理》,《前沿》2014年Z5期,第138—140页。

[13]谭雄:《“网络大V”的底线》,《方圆》2018年第16期,第71页。

[14]《施有朋:从微博到微信再到抖音 内容自媒体的三次崛起》,2018年12月7日,百家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9093353644904035,最后浏览日期:2021年2月22日。

[15]傅昕源:《网络大V的话语权及其形成模式》,《青年学报》2017年第1期,第19—24页。

[16]郎清平:《日趋理性成熟,泛媒体化和商业化并存——微信公众号发展现状、问题及趋势》,《新闻战线》2016年第9期,第33—35页。

[17]彭心怡:《解读“大V”个人微信公众号的写作策略——以“咪蒙”为例》,《新媒体研究》2017年第9期,第131—132页。

[18]唐巧盈:《知乎意见领袖的形成及影响机制研究——以“医疗”话题为例》,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1页。

[19]“洗地”是网络流行词,引申为替别人(尤其是指做坏事的人)处理后续收尾工作。

[20]张瑞波:《社会化问答社区“知乎”的舆论功能研究——以“魏则西事件”为例》,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76页。

[21]闫旭:《新浪微博与微信朋友圈的信息传播差异研究》,《新闻世界》2015年第5期,第202—203页。

[22]检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数据来源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数据库。尽管这些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微博研究的全部情况,但中国知网作为国内最大的学术文献整合平台,大体能够反映出关于某一问题的总体研究状况以及学界对微博的关注程度。

[23]喻国明:《当前社会舆情的结构性特点与分析性发现——基于2014年中国社会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江淮论坛》2015年第5期,第136—142页。

[24]梁艳平、安璐、刘静:《同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微博话题共振研究》,《数据分析与知识发现》2020年Z1期,第1—15页。

[25]陈秋晔:《基于社会化媒体平台的公益组织营销传播研究——以“WWF世界自然基金会”为例》,《广告大观》(理论版)2019年第4期,第82—87页。

[26]赵伟晶:《北京故宫博物院新媒体营销策略》,《经营与管理》2019年第7期,第90—92页。

[27]丁利:《政务新媒体传播的困境与破解之道》,《中国记者》2018年第3期,第88—90页。

[28]曾凡斌、卢煜璇、彭兰:《社会化媒体时代下政府官员媒介素养的调查分析》,《南方论刊》2018年第1期,第10—14页。

[29]王少天:《中美网络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影响比较研究》,西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30页。

[30]蔡伟达:《纸媒不死 优势不丢 精彩转型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传媒评论》2014年第8期,第21—25页。

[31]张栋:《人·媒体·世界:技术现象学视角下的媒体融合》,《新闻世界》2019年第10期,第3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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