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的影响力:作用于社会的实际力度

一、大V的影响力:作用于社会的实际力度

若以单字表意,“影响”中的“影”即“影像”,“响”即“声音”,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影响”者即为“对别人的思想或行动起作用”[1]。所谓影响力(influence),是指文化活动者以一种自己喜爱的方式左右他人行为的能力。从来源上看,“影响力”一词较早用于人际交往理论,意指一个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影响、改变他人心理和行为的能力。影响力本质上是一种控制能力,“表现为影响力的发出者对于影响力的收受者在其认知、倾向、意见、态度和信仰以及外表行为等方面的控制作用”[2]。不过,影响力不仅作用于人与人的交往,它的主客体还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群体,以及动作、画面、音频等符号。因此,影响力可广泛地被定义为某行为主体影响、改变其他行为主体心理和行为的能力。

喻国明认为,传媒影响力的本质是媒介作为资讯传播渠道而对其受众的社会认知、社会判断、社会决策及相关社会行为打上属于自己的那种渠道烙印。这里强调的是媒介的物质技术形态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力。媒介作为主体,自身的物质技术属性以及对资讯的选择、处理等能力是决定影响力大小的关键,他们的选择、处理能力在传媒生态格局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所发挥的作用更大。

“影响”作为一个概念不仅属于功能论或效果论,还属于发生论与过程论。从施加方而言,具有劝服、请求、强制三种途径;与之对应,接收方会产生忠诚或认同、呼吁及退出三种情况,“影响还会波及第三方”[3]。唐谊军强调,媒介影响力的方向并非单向,而是交互性的。华文则提出,“媒介的影响力是媒介(或媒体)为了达到某种传播效果,借助某种传播手段向受众传递某种信息而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力度。媒介影响力的基本目的就是让受众得到信息,并使受众能够理解和接受信息传播者的传播意图”[4]。华文的定义强调影响力作用过程中的传播手段具有可选择性,并通过“力度”二字显示了影响力的可测量性。

移动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与接收呈爆发式扩散。但是,信息数量的增加并不意味着信息完整性的提高,反而会增加信息甄别的难度,导致信息环境越来越混杂,人们能吸收的信息量有限,更需要媒介帮助他们完成信息的甄别筛选工作,或者对新闻进行梳理性解说。公众接收信息的有限性凸显了大V议程设置和作为意见领袖的重要性,大V在信息传播网络中的位置不断前移。“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媒介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在影响这个世界的主流人群。”[5]新浪大V是具有号召力与影响力的个体,也是依靠微博平台而具有媒介特质的特殊群体,其影响力的作用过程包含两个递进式层级:首先是面向粉丝的一次传播阶段,其次是粉丝进而影响社会的二次传播阶段。因此,可将新浪大V的影响力界定为微博意见领袖在将其自身拥有的资源转化成媒介产品并依托微博面向公众进行传播时,作用于公众并由此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实际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