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公共传播拓展了危机处置的信息空间

二、社交媒体公共传播拓展了危机处置的信息空间

(一)公共传播为危机处置提供智力支持

曼纽尔·卡斯特认为,虽然网络社会中的人们缺乏认同感,但是网络化却有助于减少他们对认同感的抵制。微博等社交新媒体对现代社会的重构并不是传统权力强制的结果,而是社会多元主体互动传播的演变结果,社会认同及共识在此过程中逐渐生成。简言之,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社交媒体公共传播能整合社会资源、平衡权益关系,能为公共危机处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及物质支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与普及,人类社会已经迈进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协同发展的阶段,网络化提高了社会要素(宏观上包括人口和自然地理环境两大部分)连接的效率。特别是移动网络,将社会要素连接成协同的有机体,彼此制约的程度日渐加强,必然会对社会治理及公共危机处置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微博等社交媒体拥有多元自由表达、实时关系连接、互动场景构建等特质,进而形成了网络社会特有的结构规则与运行规律。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网络社会的运行规则也会与现实社会形成诸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影响显著增强。显然,把网络社会纳入现实社会治理的范畴势在必行。遵循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运行规律,促进两者协同发展是治理的前提。“网络及社交媒体激活了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传播结构,重新分配了社会话语权,改造了社会关系和结构。治理主体应将自己作为其中的行动者,应着重考虑怎么维持这个系统的有序和良性运行,而不是如何管制这个系统。”[37]

社会网络化的过程伴随着传播权力的分散、公共话语空间的扩张及传播自由度的提升。社会治理代表着对单一权力主体的超越,微博等社交新媒体为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治理搭建了互动平台。进言之,协调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有序运行是现代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职责。因此,微博用户能够通过协商、交往等话语方式寻求社会共识并参与社会治理;传统媒体与微博等社交新媒体互动平台也得以构建,通过公共传播可以凝聚社会共识,有利于形成社会合力以应对公共危机。

通过微博等社交新媒体语境中公共危机处置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结合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与实现路径,社交媒体公共传播可以被视为社会多元主体,通过微博话语或社会行动传递公共信息、参与公共事务或危机处置的过程。社交新媒体公共传播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等;传播目标是凝聚社会共识、维护公共利益;传播途径是传统媒体与微博等社交新媒体互动平台或公共性社会行动等。

(二)社交媒体公共传播力是生产社会共识的重要动力

马克思认为,交往是人的社会存在形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交往与生产力一样,可被视为时代更迭的动力。微博等社交新媒体改变了传统社会基于现实关系连接的树状交往结构,形成了虚拟关系连接的网状交往空间,成为推动社会治理发展的动力场。从这一视角出发,社交媒体公共传播可被视作基于公共利益、达成社会共识的公共交往生产活动。它的核心构成要素是传播(生产)主体,即媒体使用者;传播(生产)资料,即媒介、信息等;传播(生产)关系,即平等、互动、协商;传播(生产)力,即影响信息使用者言行的能力。显然,公共传播力是公共交往生产活动中最活跃的要素,对公共危机应对及社会治理至关重要。

传播力通常包含传播渠道与方式层面的多媒体、互动、人性化等技术要素,以及态度与观点表达层面的公正、公开、多元等价值因素。具体而言,传播力由信息量、传播精度、覆盖面、互动方式、经济效应、社会效益等综合因素决定。传播力实际上就是指媒体通过各种传播方式的组合,及时扩散信息、获得预期传播效果的能力。本书将社交媒体公共传播力界定为:社交媒体用户组合运用文本、语音、图形、图像等手段,实时接收、生产、发布信息,获得最佳传播效果,影响公众言行的能力。

从普及程度、使用成本及频率、传播精准度等方面考察,微博等社交新媒体是拥有人数最多的组合型自主传播工具,蕴藏着强大的传播力。组合型传播体现为信息可以用文本、语音、图形、图像、表情等多种符号组合呈现;自主传播可理解为人人都能成为传播主体,可随时随地发布话语信息、展开协商对话、寻求社会共识。简言之,微博等社交新媒体满足了人们随时随地、多元互动传播的需要,能为社会主体自主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体验快感。在危机处置中,社交新媒体则能够快速地聚集强大的公共传播力。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7%[38]。大规模的用户基数、信息传播的易得性等特征使微博等社交新媒体改变了传播生态,也为公共传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信息的总量呈现出‘裂变式’的增长态势,信息传播渠道更加多元、融合、通畅,传播‘去中心化’和‘泛中心化’并存”[39],其中蕴含的公共传播力成了推动公共危机处置不可或缺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