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层面

二、高校层面

(一)注重业务理论实践,轻视师德师风教育

新时期对高校教师的道德品质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健全高校师德建设机制是提高高校师德水平的保障,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培训,建立科学的评价和奖惩机制。

1.教育资源分配体制不公

高等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活动的主要形式,具有明显的排他性,限定为个人消费,排斥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高等教育的消费群体在掌握了知识和技能后,提高了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能够找到收入相对比较高的工作,可以得到更多的精神享受,这些个人收益,别人无法分享。高等教育的受教育者将获得的经验和成就通过工作的形式反馈给社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制度的良好运行。可以说,高等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私人范畴。这样的运行模式具有市场经济的特点,对资源进行配置。

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为有教育资格的成员提供免费的高等教育机会。原因首先在于当时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百废待兴的时刻,需要建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的经济体系,通过社会结构调整,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民经济体制随之建立。单位体制的建立必须隶属于国家政权,高度集中化的经济结构和一元化的社会结构,决定了高等教育的消费者也隶属于国家,资源配置则没有必要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行政命令即可,这就决定了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提供无偿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是一项基础性投入,也是一项智力密度很高的经济活动。通过建立公有制经济体制的经济体系,进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在中国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途径受到限制,必须由官方支撑教育职业。综上所述,新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形势以及意识形态都决定了高等教育只能由政府免费提供,且具有私人物品的本质属性。

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上层建筑独占的资源配置形式具有狭隘性和局限性,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应对高等教育环境的变化,体现公平和效率。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教育券理论,提出政府为每个学生的教育经费买单,保障每个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政府理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培养学生生存的技能,在实践过程中获得平等的工作机会,促使学生对学校拥有选择权,提高学校的竞争意识,增强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高校教师要意识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严于律己,恪守道德底线。高校要建立长期的道德教育培养制度,加强师德考核,对于难以达到考核要求的教师予以取消教师上岗资格,敦促教师不断自省,将为人师表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口号。同时丰富师德培训内容,采取多样灵活的师德培训途径,对于新上岗的青年教师进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加强优秀师德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自己的职业角色,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感和使命感。

2.科研组织体制不健全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科研创新的目标,满足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健全大学科研制度。目前,教科研体系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的管理体制将科技与教育进行分离管理,造成对国家科技资源的浪费。比如,分设教育部和科技部,两者分别管理教育和科技,实际上导致了教育与科技两者的相互沟通不畅,研究立场不同,不利于科技资源的整合。假如两者相互互补,各自发挥所长,一旦科技资源有限,制度的不完善将导致重复研究,使得科研资源浪费。在此体制下,高校尽管掌握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但经费的使用权却并不在教育部,导致科研经费短缺问题一直很突出。

从微观角度来看,科研管理体制受到强烈的行政体制制约,造成行政权力对科研工作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在高校现行的体制中,不能绕开行政权力的话题,科研工作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涉,一旦干涉过多,必然影响科研工作的深入研究。目前,在大多数高校,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首要任务,教学质量保障的前提是科技前沿工作的展开。在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问题时,我们应当意识到,科技前沿本身不会孤立存在,与教学在无形中会产生分离,知识体系越复杂,经费投入的成本就会越高。科研激励机制是高校鼓励科研的方式,在处理短期成果和长期成果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也需要深入考察。以科研产出作为量化的考核方式,直接与教师的个人经费挂钩是目前科研激励方式中比较普遍的做法。虽然这种科研管理机制使各高校的科研论文数量大幅增加,但其中有科研价值参考的量有多少则很难列入考核指标。其后果是科研成果表面上繁花似锦,但能够在国际学术前沿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成果却寥寥无几。

我们应当意识到管理体制的双刃剑效果,体制的不完善造成高校之间科研的不平衡,比如优势学科可以获得大量的科研经费资助,相对其他优势不明显的学科则很难有发展的机会。在同一所高校的教师,可能水平相差无几,但是学科地位的不同,获得的资金资助会大相径庭,客观上形成教师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这样的机制对于劣势学科而言会产生明显抑制其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发展的负作用。如何平衡发展各学科,突出重点扶持对象,还需要更进一步探讨。

高校科研机制创新是高校发展的永恒话题,如何加强高校对国家科技发展的贡献和作用,提高高校科研创新能力,降低科研成本,提升科研成果产出率,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议题。在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时,应重视整合高校与科研院所部分资源,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分工协调机制。坚持高校学术自由和社会服务准则,妥善处理学术自由与国家目标及区域发展的关系。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合理化,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经费拨款体制需进一步深化调整,目前科研经费投入仅限于科研本身,未包含人力资源开支,同时,后期科研执行效果与科研经费投入没有直接挂钩,不利于科研成果水平的提高。坚持将提高科研绩效为目标,充分发挥科研人力资源潜力,将科研组织多样化,淡化刚性条块分割的人事管理体制。

科学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建立有效的政策导向机制,发扬高校教师的优良作风,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师德优秀的教师在福利待遇、工资课酬方面可以予以倾斜,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对于师德败坏的教师要坚决予以处罚,在教师心目中产生警示作用。通过正面和反面示范,运用科学的评价和奖惩机制,使广大教师切身感受到搞好师德教育的重要性。

3.学术评价体系单一

学术评价体系单一是学术管理的缺陷所在,由于学术成果和学术流派的标准并不统一,其工作性质很复杂而有意义。以学术成果和主体为判断对象的学术评价,是学术管理的核心和基础,通常具备价值判断活动的基础,并以逻辑分析和部分事实为依据。学术评价从广义上指对高校的教师或学术机构的科研人员的专业职称评定、学术成果评价、学位评定等各类学术活动的评价;狭义上仅仅指对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的评价。

由于管理模式简化,评价标准也采取了便捷量化的考核标准,直接以论文、专著、项目的数量作为考核合格与否的参照物,将发表论文和专著出版的级别作为质量标准。这种学术评价标准将各种级别量化考核,形成层次分明、清晰明了的考核依据。对于考核者来说,标准明确,利于操作。但问题在于,这样的考核模式容易造成重数量、轻质量的考核倾向,形成大量的学术泡沫,成为学术腐败的助推器,从而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诟病。

如果合理运用考核评价标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学术评价活动顺利进行。如果不合理使用考核评价标准,则使得考核结果大打折扣。在进行工具的选取上存在对外国检索工具的过度推崇,对国内检索工具和中文核心期刊的过分依赖以及对引用率的误读。国外检索工具指SCI、EI、ISTP世界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受到国际认可的能够作为考量科研成果水平的依据,主要根据检索因子数和文章被引数据情况来考核。由于语种的限制,对我国以华语体系为主导的学术成果难以提供全面、公正的评价数据。相比国外的检索工具,国内检索工具主要包括CSCI、CSS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其中CSCI和CSSCI都是由学术榜文发文统计和同行专家引文构成的评价系统,《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都是文摘性期刊,主要刊登相关学科领域学术质量较高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主要指发表的学科论文较多、使用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期刊。其作用是发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传播宣传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并不是具有科学依据的能够评价学术成果质量的评价工具。引用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学术成果的质量,但是难以区分正面引用、负面引用的效果,再加上权威论证的干扰,难以完全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术成果的价值。

完整健全的评价体系制度应该包括组织制度、程序性制度、成果质量鉴别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结果公示等。目前我国的学术评价制度很少包括成果质量鉴别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造成对学术质量的甄别处于真空状态。完成学术课题没有问题,几乎所有能够拿到课题的研究人员都能完成,但是完成后的结果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评价体系进行评判和约束。在国家学术评价体系现状下,高校内部的学术评价也开始模仿其路径,将教师考核、奖惩、晋升复制国家体系,也就是说将考核结果和职称评审、个人收入和岗位晋升等利益直接挂钩,导致国家学术体系弊端更加明显。

4.学术诚信的缺位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在学术领域,学术诚信成为学者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要求学者对学术具有敬畏之心,不仅承担社会道德责任,更要承担学术道德责任。这就要求学者具有对学术勇于献身的精神,并且还要具有理智、精细的态度。学术诚信作为道德规则具有模糊性和笼统性的特点,在社会转型期涉及结构或体制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道德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体现,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学术诚信体系。

我国对于学术不诚信的关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主要讨论的核心在于学术道德问题,继而发展到讨论学术腐败和学术失范问题。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在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等。对于学术治理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博弈的过程,当治理学术失范不得力时,博弈均衡的失败会得到认可,也有就是说,一旦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并持续,欺骗会成为学术共同体的行为标准。近年来,国内存在的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心态,充斥于整个学术界,被社会所关注。学术腐败和学术不良行为也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显然仅依靠传统传承和个人道德自律约束学术不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加强宏观建设,建立学术诚信体系,成为社会性的问题。制定国家层面的学术诚信基本国策,加强协调,充分发挥体制作用,建立信息公开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媒体进行正面引导,注重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使诚信深入公民的个人生活,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人们在不自觉中将诚信作为个人社会、生活的信念,让学术诚信成为自觉自愿的个人信念,确保其有生存的土壤。

(二)重视行政制度管理,轻视学术道德教化

高校教师的发展和成长离不开高校环境,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高校对于教师个人品质的培养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术道德是当代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是教育发展的一种现代理念的体现。伴随高校教育体制的改革,尽管高校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但可不否认,教师的道德还存在不少问题。

如果一名教师能够认真教学,那么将有助于其热爱他的教学职责。威廉斯学院的继任者詹姆斯·加菲尔德曾经说过:“在这所理想的学院里,霍普金斯站在跷跷板一端,学生则站在跷跷板另一端。”[3]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对于学术诚信的维护不仅仅需要来自教师的个人品格的力量,而且需要来自教师所在的院系和大学的环境的影响。在学术事务以及其他事务方面,人们的良心都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因此,由大学教师组成的共同体可以帮助他们坚持教学中的学术道德。

长期以来,在人们潜意识里存在一种片面的认识,认为教师的职责是教育他人,道德品质自然高尚;在高层次的教育体系中,对于教师的道德品质方面,人们会更加认同这种片面认识。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高校对教师的管理侧重业务素质,往往忽视师德教育,放松师德教育,造成了很多理解上的误区。

现代高校对人才存在不同程度的重使用、轻培养及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在教师继续培养、职称晋升、干部提拔、住房分配等问题上,对业务方面要求高,而且比较具体。比如职称评审方面,对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课题的级别层次和水平的高低,都有非常具体的要求,达到什么样的层次,就可以申报一定的职称。在人才的引进上,也更强调业务能力,例如具有国外研修的经历、拿到国际性的科研奖励,甚至具有国外的学历、学位都可以成为界定人才水平的依据,以这样的方式调动教师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无可厚非,但对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要求比较低,有时候甚至没有去评介、把关。由于忽视高校教师道德建设中的诚信教育,缺乏相应诚信道德评价机制,无论是在教师评价还是在高校体制改革的机制运作上,包括学术道德水准、师德都缺乏应有的管理力度。比如,尽管部分高校实施了“师德一票制”,但是目前对于道德评价尚未制定统一可行的操作标准,也没有相应的保障落实措施,因此师德标准的评判很难得到具体的实施。唐纳德·肯尼迪曾经说过,“我觉得我们在培养年轻的学术接班人时偏重于他们各自的学术领域,却忽视了那些让他们成为成功的负责任的学术公民所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4]。也就是说,高校更加关注对教师专业领域方面的培养,而忽视了道德素质的教育。对于大多数高校教师而言,他们头脑中对于职业道德乃至学术责任的观念十分淡漠。他们更关注于教学本身,将它作为立身之本。缺失学术道德建设积极意义上的切实措施,导致功利思想、实用性价值取向成为高校教师评价中的价值取向,对学术道德建设产生极大的冲击。

大多数青年教师在走上讲台之前并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道德训练,缺乏职业道德教育,他们很多都是从非师范专业院校毕业,虽然上岗前都进行了岗前培训,但短期的岗前培训很难给大学教师这样的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没有系统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他们在潜意识中并不知道合格教师的标准是什么,以及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教师,造成学术道德教育缺位。学术道德教育应是高校师德教育区别于其他层次学校教师师德教育的一个本质特征,对于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依然还是盲区,在高校群体层面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缺乏系统接受学术素养的学习和训练,部分高校教师不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也不了解学术行为和学术规范,在进行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没有察觉哪些方面属于违规行为,或许察觉到了而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曾有位学者感叹,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术不正现象,在很多情况下,都能在研究生教育中找到相应的依据[5]。在高校任职的教师中,绝大多数都具有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在校期间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专业的学术研究教育,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培训,所以就不难理解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

大学体制改革重点在于内部体制改革,“建立大学制度,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6]。大学教育中重视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大学在自主办学的过程中,要考虑社会需要,合理安排学科发展。在学科建设领域,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将行政权力的影响减到最小,最大限度发挥学术权力。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立需要解决大学的定位与定性的问题,坚持将高等学校建设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明确大学的相对独立性,建立大学的相对独立机制,将大学定位于社会的公共领域,作为社会的学术组织来建立。”[7]

结合我国国情,经过相关学者的大量考证,如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还处于研究阶段。目前高校执行行政管理制度,以校党委为管理领导层,学校相关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相互制约性,使得大学运行机制具有独特性。行政权力一旦强化对学术权力的约束,学术自主发展的空间会缩减,导致学术决策有很强的行政化倾向,结果导致了没有学术自主性,学术氛围的不宽松,“而且这样的倾向随着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高等教育被寄予更大社会期望而变得更加明显,学术发展中的急功近利、浮躁趋利等无不与此有关”[8]

通过高效的领导机制将师德建设贯穿于师资工作的过程中,形成各级别分层管理,强化各部门职责,并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师德建设必须依赖良好科学的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将培养教师的道德素质纳入到制度规范中。通过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制度,提高教师聘任的门槛,也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公平的激励机制是对师德优秀教师进行奖励的依据,对于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彰,树立良好的师德模范标兵。对于先进事迹的广泛宣传,起到导向作用,为师德建设起到模范典型作用。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起到对师德建设的监督作用,设立全方位的师德监督体系,约束教师言行,加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师德建设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学院的师德监督责任,把师德建设等同于教学工作的地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另外,要遵循师德考评制度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教师自评、师生互评相结合,要充分尊重学生在师德监督评价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