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书院
史书记载,剑川自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州判赵彦良始设学宫(孔庙)后,又建第一所书院于州治西南“溪壑幽绝,林木密深”的金华山,故名金华书院。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金华山麓文源村刘文碧曾于此教授段高选、杨朝栋、何可及、张向宸等弟子(他们后来均考中举人、进士)。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剑川知州胥铉改建的金华书院,是大理地区成效卓著、办得最好的书院之一,仅次于李元阳创办的中溪书院。剑川学子士有实行,兼有实学,“人文蔚起,科甲接踵,在迤西诸郡中,是称翘楚”。书院几经搬迁,几经修缮,一直是剑川州文化教育的中心,明、清两朝都享有盛誉。
剑川州共有6所书院——金华书院、学修书院、广明书院、乔后书院、和羹书院、雪斑书院,另有义学12所,为剑川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巡院停办的同时,剑川一些新的书院又应运而生。同治十年(1871年),和羹书院在治南160里的弥沙井创建,每年束脩银18两。光绪三年(1877年),乔后书院在治南120里的乔后井创建,每年束脩银60两。光绪六年(1880年),雪斑书院在治南110里的兰州求仁甸(今马登下舍村)创建。光绪十二年(1886年),广明书院在甸南天马村广明寺创建。这些书院虽然办学时间不长,但一方面反映了剑川州各地对儒学教育的重视,同时也为地方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书院本是官办的地方儒学,办学资金来源主要靠官府解决。但从剑川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从书院建设到捐款捐资,这些官办地方都教育得到了当地百姓理解与大力支持,如果没有当地群众的极大支持,就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元、明、清时期,剑川书院教育的成功,与其说是官府的重视,不如说是当地人民对儒学教育不遗余力的支持、理解与重视。重视教育成了千百年来流进剑川百姓血液中的优良传统,“文献名邦”就是这样千年不变的优良传统中扎根!
同样是乡村一级的儒学教育,由于义学是私办,其办学经费主要靠:一是学田地租,二是义学铺面租金,三是乔后、弥沙两井盐厘(部分)提取,四是社会捐资。由于这种义学是地方自发的,办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管理科学严密,教学效果明显,从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心支持。
明洪武十二年至二十一年(1379—1388年),剑川土官百户赵顺甫在德旺城(今向湖村)设馆施教,此为剑川境内最早的民间传授儒学塾馆和塾师,明朝时期剑川在整个大理地区率先开办了第一所义学弥沙井馆后,清朝时期剑川州的义学更是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全州共出现了16所义学之多。
弥沙井馆:创办于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明朝末年荒废后,清雍正七年(1729年),盐井大使闻韶在弥沙井昭应寺恢复义学馆,每年束脩银10两。
崇仁馆: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知州张国卿捐廉俸银两延聘教师,义学馆开设于治城西门外崇仁寺。
学宫北馆: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署事通判孔兴询建于学宫右侧(原金华初级中学址),馆租由知州陈芳猷于州前官地建铺面三间递年纳银6两、知州彭铭于仓门开建铺面二间递年纳银4两和知州王世贵捐俸2两来解决。
忠义馆:在城南门忠义祠。
兴教馆:在治南60里的沙溪兴教寺。
育才馆:在城南18里的甸尾广明寺。
海虹桥馆:在城南18里的海虹桥西。
化彝馆:在城西110里的兰州云鹤寺(马登粮管所址)。
除弥沙井馆外的以上7馆,均系清雍正十二年至十三年(1734—1735年)由知州高为阜、署州王国祚设,其办学经费部分来自于知州王世贵捐6间铺面年收租银12两、知州高为阜捐买田3处计50多亩年收京斗租谷57石所得,用以分给各馆永供束脩。
乐天场馆: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丽江知府于上兰乐天场设立,每年束脩银12两,由知府捐给。
白石江馆: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丽江署府姚应鹤于兰州(马登)白石江村关帝庙,设立义学馆。署府详定每年拨官庄余米15石4斗,永供教师束脩。
向湖馆: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重修向湖禅院,增修竣工后,置义学馆于其中。
敷文馆:在治南一百二十里许乔后大村,公置铺面一间,岁收租钱二十四千作束脩。
武侯祠馆:在治城北门武侯祠(今童装厂址)。经费来源与忠义馆同。
以上两馆均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由知州冯乃勋设。
乔后义学三馆:都设在乔后井,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分设。由盐厘项下每年抽银六十两,分作三馆束脩。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义学馆先后停办,改设小学堂。义学虽然已经停办,但它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在地方民办儒学教育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义学招收的学生一般为农家子弟,重在教化、启蒙教育。《云南省通志·书院义学》中说:“至义学之设,其旨趣略如今之民众教育,而在边省尤重在开化夷民。”可见,义学属于启蒙性的小学教育。义学教育的内容,与私塾基本相同。义学的办学形式与书院相比较,具有规模小、生员少、数量多、办学制度灵活的特点。对于义学的重要性,明弘治年间的云南布政使陈宏谋在《设义学檄》和《设义学第二檄》中说:“今欲使成人,小子、汉人、夷人不以家贫而废学,不以地僻而无师,非多设义学不可……滇省义学视中土为尤急,而乡村义学视城市为尤急。”从剑川州的情况来看,义学在读与写方面要求较严。到了五、六年级,有的要求一个月内要写5—6篇作文,诗、文结合,每月逢三、八作文,初一、十五习诗。在规定的时期内完不成作业的,轻则受到训斥,重则鞭打;学得好的,也会受到表彰和鼓励。义学以每年正月招生开学,12月份结束。义学并非想办就办,开办和兴办义学,需报请地方官员在年底放假前逐一向上申报,毕业几人、招生几人、聘请教师姓名等,都要如实申报。